2016.11.20 黃潔貞:性侵未成年人應公罪

議員黃潔貞指出,近年發生不少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反映社會的相關保護未足夠。現時《刑法典》中,性侵未成年人仍屬半公罪,部分家長監護人或出於一些原因而不作起訴,削弱阻嚇力,倡改為公罪處理。

身兼婦聯副理事長的黃潔貞關注社會再揭發有未成年人被性侵,她認為現時法律對未成年人免被性侵的保障不足,過去有社服團體調查發現,曾經歷性侵的未成年人個案與進入司法程序的個案數量相距甚遠,情況不容忽視。她憂慮現時仍存有隱性個案,有迫切需要修改《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章節。

非禮獨立成罪

她促請當局盡快完成上述《刑法典》內容的修法工作,確保能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修法。並再次強調非禮要獨立成罪,更要將性侵未成年人的行為以公罪論處,以及全面審視相關性犯罪行為的整體刑罰幅度,研究如何做好對受害人及家人的後續輔導及保護工作,完善整個司法流程,避免構成二次傷害。

應舉報性犯罪

此外,黃潔貞認為,性侵犯個案不易被揭露,只有提升未成年人以至成年人對性的正確觀念和態度,才可防患未然,應鼓勵市民遇到“性犯罪”後勇於舉報,社區的性教育和法律宣教工作有必要加強。她認同教青局聯合各社會服務團體針對不同人士特點及需要,多舉辦社區推廣活動,相信有助推廣普法及性教育宣傳,對強化大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