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力報專欄—促盡快增加男士侍產假

日前,梁維特司長在明年經濟財政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會表示,將優先跟進《勞動關係法》中有關男士有薪侍產假等方面的立法工作,預計於2017年完成法律草案,並承諾「心中有期,行動有序」。至此,本澳增加男士有薪侍產假立法可以說是「指日可待」。

男士侍產假能夠給予產婦更多支持和陪伴,有利於幫助家庭適應新生兒的到來,在一定程度上對促進夫妻感情和維護家庭和睦起到正面作用,因此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認可和接受。以中國內地為例,大部分省市均有出台地方性法規,確保男性享有「陪產假」的權利,假期長短因地區不同而有所區別,但對於父親來說意義是一樣的。為了體現澳門的就業公平性及家庭友善政策,增加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應取得社會共識,符合優先修訂進程。

對此,我多次向行政長官和相關部門提出建議,希望能夠做到「討論有期、修訂有期、落實有期」,盡早將已取得公眾共識的修法項目進行立法,必要時可以考慮「斬件立法」,使相關法律早日生效,及早保障相應的權益。因此,對於梁司長表示將優先推進男士侍產假立法的承諾,本人表示支持,希望社會各界持續關注和配合相關的立法工作,促進男士侍產假制度早日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