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書面質詢—不要輕率決定“咪錶”收費的調整方案

近日交通事務局計劃調整路邊“咪錶”停車位收費,升幅達一至兩倍不等,另縮短部份“咪錶”停車位的限泊時數。雖然當局指出是因應路邊咪錶停車位已有近三十年沒有調整,以及增加“咪錶”位的周轉率而調整收費 [1],然而社會對於有關措施是否就能增加泊車周轉率,緩解居民泊車難的問題存在相當大的疑問。再者,有關的收費升幅十分驚人,以私家車的“藍柱咪錶”停車位為例,每小時收費擬由六元調升至十二元,必然對居民造成相當大的負擔與不便。為此,當局有必要檢討相關的加價幅度是否合適及達到預期成效。

事實上,由於實際車輛數目並無減少,即使當局增加“咪錶”停車位收費,居民日常生活上對於 “咪錶”停車位的使用需求仍然存在,令人覺得當局的做法只是消極地增加居民的泊車成本,卻缺乏檢討整體停車位數量及分佈的規劃。同時,亦未有設法提升公共停車服務的質量,例如街邊電子“咪錶”更換進度緩慢、“咪錶”停車位被佔用作營商用途、公共停車場重新抽籤的可行性研究等問題,仍未有相關消息的情況下,貿然加價的做法確實令居民相當反感。而現時本澳大部份“咪錶”位僅能使用一蚊銀,過去“咪錶”爆滿“死機”,已時有發生。新的電子“咪錶”更換工作預算需要兩年時間,若“咪錶”現時加價,即這兩年間車主要不時袋住一兩百個一蚊銀餵老虎,可見當局完全無照顧車主的感受。

今次當局盲目地以鄰近地區的收費遠高於本澳,以及多年沒有加價為由,作為調整收費的參考和依據,但沒有考慮鄰近地區與本澳公共交通服務的差異,也缺乏實際社會環境,根本是以偏概全的提出研究方案,實在令居民難以接受。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當局指由於多年沒有調整收費,以及為提升“咪錶”停車位的流動率,故調整路邊“咪錶”停車位收費。但當局指多年沒有調整收費及有助提升“咪錶”停車位流動率的說法,根本缺乏合理的支持,亦沒有結合本澳的實際社情。請問當局可否提出更合理的調整收費依據?有否考慮以非經濟手段的方法,以達到提升“咪錶”停車位流動率?
  2. 雖然近期機動車輛數量的增長放慢,但車輛數量仍然不斷上升,停車位數量的增長遠遠不及車輛數量的增長。請問當局對於未來本澳整體停車位的數量與分佈有何規劃?整體使用公共停車場的新制度將如何訂定?
  3. 自去年起當局提升公共停車場收費及停止新發月票,是為了增加停車場的使用率及流轉率,請問至現時有關措施收到怎樣的成效?

[1]. 2016年11月8日,《咪錶擬加價一至兩倍》,澳門日報,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