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3 黃潔貞促修法預防跨境販毒

近年本澳毒品犯罪和跨境販毒、運毒問題日益凸顯。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指出,打擊毒品犯罪除須警方繼續保持高效主動的情報收集,持續與國際警務合作外,還需要進一步修法,提高在本澳的販毒成本,加強措施預防、抑制和懲治相關犯罪活動。

今年九月,司警在一周內連續揭發兩次國際販毒集團利用澳門作為運毒販毒中轉站的犯罪活動,分別截獲一點六公斤液態可卡因和四點一公斤可卡因,毒品數量驚人之餘,運毒行經路線更是迂迴隱蔽。黃潔貞認為,本澳日常出入境人流量大、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優越,使跨境毒品犯罪更具隱蔽性和靈活性,加大打擊難度。但究其根本,是本澳相關法律對國際販毒集團的跨境運毒、販毒行為規管及阻嚇力度不足所致。

階梯化量刑增阻嚇

立法會與政府正就《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法案多番研究和討論,針對近年來本澳毒品活動的現狀和執法工作的具體困難,法案提升了販賣毒品罪名和吸食毒品罪名下的刑罰幅度,增加對法人或社團販毒責任的規管;新增了區別吸食毒品與販賣毒品之間的標準設定;並在搜證設立對尿液樣本取檢流程的規定。

她提到,上述修改可增強販毒、吸毒行為的規管力度,有利於避免販毒者以吸毒名義規避較重刑責,更為執法部門取證工作提供法律基礎。但限於本澳法律規定與周邊地區不同,新的修法方案在販毒、運毒犯罪方面的刑幅力度仍與周邊國家和地區存在差距。

黃潔貞認為,政府要正視本澳現時日益嚴峻的跨境運毒、販毒形勢,對於可被認定為國際販毒團夥的犯罪行為、有組織的運毒販毒及跨境販毒行為等的不法行為,應引入更嚴厲的刑罰或加重情節,提高組織犯罪和國際犯罪分子來澳進行毒品犯罪的法律風險,加大阻嚇力度,避免本澳成為販毒中轉點;對販毒行為進行階梯化量刑,使刑罰更有針對性和打擊性。

(2016.10.23 澳門日報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