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 書面質詢—促積極處理社區環境衛生問題

本澳社區環境存在不少衛生隱患,最近再有個案被社會廣泛討論,事發地點位於文第士街政府大廈旁掘頭巷,據網絡及報章報導指出該巷一污水管道沙井淤塞,污水不斷湧出地面,傳出陣陣臭味,持續逾半個月仍無人處理,鄰近大廈的住戶曾多次向房屋局、民政總署、工務局及衛生局等部門投訴後,均被指該處屬於私人地段無法處理 [1],衛生狀況日益惡化,令居民深感無奈。

事實上,有關地點及附近已多次出現衛生問題,同樣地點於2016年初已發生過類似事件,同樣耽誤多月無人處理 [2];過去本人亦曾就該區一後巷出現鼠患問題而進行質詢,指出當局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態度並不積極 [3],當局回覆表示“對於本澳私人地方之衛生及鼠患問題,民政總署與衛生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積極配合作出跟進處理”[4],但私人地段一再發生環境衛生問題,反映當局所謂的“積極配合作出跟進處理”只是空談。

雖然,私人地方的清潔衛生問題,是佔用人或業主的責任,但當有關事件顯然已涉及公共環境衛生,而污水不斷流出街道,導致滋生蚊蟲、鼠患或病菌對周遭居民的健康構成威脅,這就不僅是佔用人或業主的個人問題。

為了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及預防傳染病的散播,維護良好的公共衛生環境,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有關地點附近接連出現衛生問題,反映當局對社區衛生環境的巡查和跟進力度,並不足夠。而本人過去曾質詢中指出如龍園商場和八達新邨商場等私人地方一直有嚴重的衛生問題,至今仍未有確實的跟進措施。請問當局未來如何主動協調各部門及有關業權人士溝通,處理相關私人地段的衛生問題?
  2. 過去已有市民反映在投訴社區環境衛生問題後,無法得到當局的有效處理及跟進,今次事件亦揭示了類似情況未能得到改善,請問當局能否建立系統性的處理機制應對有關情況,並對私人衛生黑點進行巡查,以保障公共衛生和居民的健康?
  3. 根據《衛生司組織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衛生局及其他部門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本澳擁有良好的衛生環境。有關地點自污水渠道出現問題後,附近衛生環境越見惡劣,蚊蟲孳生[5]。請問當局有否在該區採取適當措施,包括加強街道清潔與滅蚊等工作?

[1]. 2016年12月23日,《文第士街頭掘頭巷污水橫 流居民稱惡臭難頂投訴無門》,力報。

[2]. 2016年2月1日,《澳門街角三個月臭水不斷湧 影響衛生 曾爆登革熱》,澳亞網新聞。

[3]. 黃潔貞︰《書面質詢­—關注本澳社區環境衛生隱患》,
http://www.al.gov.mo/interpelacao/05/2016/16-1209c.pdf

[4]. 衛生局︰《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
http://www.al.gov.mo/interpelacao/05/2016/16-1432c_16-1209.pdf

[5]. 同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