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黃潔貞倡立法禁歧視餵哺母乳

衛生局2015年資料顯示,本澳母乳餵哺率超過八成,但純母乳餵哺至4個月或以上只佔11%;而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以全母乳餵哺嬰兒至大約6個月後,再逐漸加入適當固體食品,並持續餵哺母乳至2歲或以上。昨在電台節目上,不少聽眾反映曾於公眾地方餵哺乳而遭到歧視,立法議員黃潔貞建議政府制訂反歧視條例,處罰對母乳媽媽的歧視行為,以維護婦女權益。

澳門母乳協會會長龍綺汶、立法議員黃潔貞及衛生局一般衛生護理副體系護士監督黃有霞昨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促進母乳餵哺政策。

龍綺汶講述母乳媽媽所遇到的困難,她表示,由於初期BB未懂得吸啜,令新手媽媽「上奶慢」,母嬰同室可令媽媽餵哺母乳的成功率提高;當媽媽產後復工,在工作期間離開崗位泵母乳,可能令同事或上司誤會為偷懶,產生一些不理解及誤解的行為,造成媽媽很大心理壓力;而本澳公眾地方哺乳室數量不足。

監管奶粉廣告 修法延長產假她續稱,當媽媽生病,若醫生處方的藥物不適合餵哺母乳,也要被逼暫停,因此醫護人員如何提供臨床建議對哺乳媽媽亦十分重要;加上現時奶粉商的廣告資訊「鋪天蓋地」,容易令家人覺得配方奶粉才有足夠營養,上述問題均是導致媽媽不餵母乳的原因。黃有霞亦認同奶粉廣告是令媽媽不餵母乳的主因,衛生局未來會大力推動,加強公眾對母乳的認識,以及鼓勵機構實行友善工作間約章。

對於奶粉廣告被指氾濫,黃潔貞關注奶粉商銷售模式的監管,政府未來可制訂條例規範廣告宣傳模式或銷售手法,減少奶粉廣告「鋪天蓋地」宣傳。

她又指,當媽媽重返職場,友善的工作環境十分重要,可令媽媽在母乳餵哺的路上得到更多支援。

不少聽眾反映曾於公眾地方哺乳時遭到歧視,聽眾鄭小姐反映,即使有哺乳巾遮蓋也遭受身邊的人歧視和白眼;她舉例說,有媽媽曾在餐廳哺乳,竟被餐廳人員勸喻到洗手間哺乳,質疑「人會否帶飯盒到洗手間吃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亦有聽眾關注產假的推進及完善。

黃潔貞表示,若勞工法延長產假、增設餵哺母乳時間,對產後媽媽重返職場的一大支援;她建議盡快修法延長產假、增設餵哺母乳時間,對媽媽產後恢復及持續餵哺母乳率會有助提升;她亦建議當局參考香港相關措施,在舉辦大型活動時搭建臨時哺乳空間。

另外,黃潔貞指出:本澳現時確實沒有相關反歧視條例,認為可參考台灣做法,制訂相關反歧視條例,處罰對哺乳媽媽不友善或歧視的行為,維護婦女權益。

(2017.02.09 市民日報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