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1 議程前發言—多管齊下穩定家傭市場

前任及現任經濟財政司司長都表示會修訂“以禁止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僱”的條例,以規範非本澳居民入境工作的程序,從而規範和解決外傭市場亂象。此舉雖然有助加強對外傭輸入的管理,但只是解決外傭市場亂象的其中一環,對於外傭的服務質素及技能水平未必一定有所提升。然而,若此法例單一修改反而會引起僱主的其他憂慮,當中包括:1. 僱主不能即時聘請外傭、可能會出現人資真空及等候時間過長;2. 聘請外傭必須經持有准照的職業介紹所,但礙於現行的職介法已經不合時宜,針對職介所的種種違規行為卻缺乏有效而嚴格的監管和處罰,令僱主對職介所缺乏信心及保障;3. 本澳與眾多外傭輸出國之間,並沒有正式協議,目前由正式途徑來澳的外傭,大都依賴香港持有正式准照的職介所轉介來澳,未來若全面禁止旅客入境轉外僱,僱主會更難聘請外傭,嚴重者會令外傭供需失衡;4. 對於僱主要求加強外傭來澳後的規管、有關修改住宿及交通費賠償等訴求亦未見具體跟進。

針對以上問題,政府一直未提出解決的方案。為此,本人認為政府現時不應單一修改“以禁止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僱”的條例以規範外傭市場,而是要深入研究完善各方面的配套和法規,同時多管齊下解決本澳家傭問題及穩定家傭市場。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1. 儘快完善檢討或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及相關的《出入境條例》等法律,以多方配合規管外傭市場,充分保障家傭僱主的權益。
  2. 積極與家傭輸出國的相關機構進行溝通,確保建立輸澳的正式途徑,並通過措施提升來澳外傭的整體質素,落實家傭在來澳前接受適當的職前培訓,為本澳輸入具有質素的外傭創造條件。
  3. 優化內地家傭輸澳政策,盡快加強與粵閩兩地有關單位溝通及建立合作機制,提升兩地內傭配對成功率;再者建議研究開放其他省份的家傭輸澳,增加本澳內地家傭數量,從而發揮穩定和調節本地家傭市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