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0 黃潔貞倡盡快修訂消保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津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昨日公佈,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報告回應了社會對現時“消保法”的不足之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工作小組正視了本澳需要禁止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和囤積等不公平交易行為的立法意見。建議當局盡快修改法規,公佈修法時間表及方向,保障居民的消費者權益。

黃潔貞指出,居民長期反映本澳出現濫用市場優勢及聯合定價,政府為加強監管,未來不僅對有關行為處以高額的行政罰金,甚至影響其牌照存續及申請,引入這兩項並行措施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建議當局明確處罰形式,除了對違規經營者罰款外,當出現重複違規時更應引入如撤銷營業牌照的規定,以加強阻嚇。

消委會受職權所限,令消費者現時遇到商品貨不對辦或不正當營商行為時,需透過《民法典》追討損失,但追討過程費時失事,降低了居民的追訴意慾,貨品價格較低時情況更甚。雖然當局已優化調解程序及轉介至仲裁中心處理,但此舉使消委會無法有效跟進。期望當局借這次機會,增加消委會的職能,賦予更大的行政權限,使其可以主動調查及跟進,提升消費者保障自身權益的動力。

(2015.02.10 澳門日報 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