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5 議員促修法打擊賣淫

議員黃潔貞表示,近日石排灣居民向她反映色情單張派發黨已進駐石排灣,公然招攬生意,嚴重影響區內的安寧,當局有需要加以關注。

她又提到,北區居民反映該區的“暗娼”、“流鶯”的情況,又再次重現;嚴重影響該區的治安及滋擾居民生活。由於本澳賣淫活動分佈於不同社區(中區、北區及皇朝區等),增加了打擊難度。加上打擊非法旅館的工作存在漏洞,讓犯罪組織藉機實施有組織的賣淫活動,安排女子來澳賣淫。礙於本澳對有關犯罪行為的成本較低,阻嚇性有限,導致以集團式操控來澳賣淫案件,如雨後春筍,無法根絕。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1.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曾指當局正進行有關10/78/M號法律《關注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的修法諮詢文本草議工作,未來一至兩個月內就有關修改建議作公開諮詢。請問現時的進度如何?

2.面對賣淫活動社區化問題再現,當區有否設立針對性的措施及行動,打擊“暗娼”、“流鶯”等,賣淫社區化的問題?

3.法務局曾表示會與警方加強溝通,研究是否需要修訂現行打擊賣淫的相關規定,如《刑法典》或有組織犯罪的相關法律法規等,有關研究工作進展如何?修法工作如何配合警方的打擊工作?

(2014.11.15 濠江日報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