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 就弱智人士雙重安老服務需求 黃潔貞籲當局擬訂標準

立法議員黃潔貞對弱智人士家庭成員雙重安老服務提書面質詢。

她指:隨著醫療水準的提高,本澳智力障礙人士的生存率攀升。其年齡愈大,自我照顧能力愈低,與此同時,作為主要照顧者的父母,也逐漸年邁,導致雙重老化家庭的壓力日漸增大,父母與智障子女的「雙重老化」現象,社會應當重視,並給予合適的支持。

智力障礙者因認知功能受限,對家庭高度依賴,在自身老化的同時也給予了家庭不少的壓力。據社工局殘疾評估等級系統資料顯示,本澳約有一千七百名智障人士,當中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上的有三百多人,被評為重度與極重度的智障人士約五百人。

二零一一年澳門弱智家庭協會,曾就智障人士的住宿需求作調研,發現絕大部分與家人同住的智障人士,經常需要生活技能上的協助。與此同時,智障人士也比正常人提前老化。國外文獻將智障者老化的年齡開始的切點為四十歲;亦有學者針對四十歲以上的智障者調查其健康狀況,發現心血管疾病、肌肉與骨骼、呼吸狀況、以及感覺等,都隨?年齡逐漸退化。自四十五歲即是進入成年晚期,四十五至六十歲是健康變化最劇烈的時期。而這一人群的主要照顧者父母此時正是邁入老邁之年,各方面挑戰十分艱巨。

智障者雙老家庭承受著極為艱巨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層面的壓力和挑戰,迫切需要政府、社會的廣泛支持。她為此提出以下質詢: 一、二零一二年九月社工局官員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時,表示會詳細了解鄰近地區的做法,亦關注雙重老化智障人士家庭,了解他們面對的困難,並指出國際標準指四十至四十五歲的智障人士已進入老齡化階段,未來會因應實際需要,考慮設定本澳的殘疾人士老齡化指標,以及完善相關工作。請問當局有關的研究進度如何,可會擬訂更切合他們的老齡標準,並提供相應的養老福利資源?

二、隨雙老家庭日漸增多,很多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父母老邁或離世時,已老齡化的智障人士迫切需要政府及社會提供支援。在未來相關的需求可能進一步提升的情況下,請問政府有何措施處理雙老家庭的需要,特別在協助雙老家庭的智障人士,從家庭遷移至相應之院舍?

三、雙老家庭面臨的困境在於其服務需求的多元化,既需要對老齡化的智障子女提供照顧,也需要為老邁的照顧者提供安老服務。而當前本澳針對智障人士的院舍設計,並未有考慮到此雙重目標。當局有無思路考慮到雙老家庭正面臨的危機,在院舍的服務和設計中,考慮到這一新興而複雜的雙重安老服務需求?

(2014.06.23 華僑報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