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 黃潔貞問男士侍產假立法進度

生兒育女是人生大事,女士固然需要產假以應對產前產後的生理及心理變化,社會上亦有聲音指男性在妻子分娩前後亦應有侍產假。議員黃潔貞對此亟表關注,並就本澳就有關事宜的立法進展,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黃潔貞解釋,婦女在懷孕及生產期前後數周到數月期間,生理和心理都會產生很大的變化,即將作為人母的女性,往往會擔憂生育後及日常生活的未知數,而感到徬徨,很需要丈夫的關懷和照顧。而男士侍產假便能讓男性有數天時間照顧分娩妻子及新生嬰兒,履行身為丈夫和父親的職責,增進夫婦間的感情。況且政府公務員早已享有5天侍產假,反觀現時本澳企業一般只因應自身營運狀況和「勞動關係法」讓男性僱員合理缺勤。缺乏法定的有薪男士侍產假,難以體現有薪男士侍產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黃潔貞又表示,在2013年5月,本澳社會服務團體曾向經濟財政司司長提交意見書,要求特區政府接納市民訴求,盡快將5天有薪男士侍產假加入立法的議事日程。

經濟財政司司長回應時也認同現在是適當時候,將有薪男士侍產假加入議事日程;並承諾在2014年檢討《勞動關係法》時,會將有薪男士侍產假納入討論範疇,預料處理這方面的訴求不會拖得太久。但至目前為止,不單《勞動關係法》的檢討時間仍未公布;甚至未有消息顯示有薪男士侍產假已交由社協作進一步討論,期望當局公布有關的檢討進度。

故此,她提出以下質詢:1.2013年,經濟財政司司長承諾將於2014年檢討《勞動關係法》,並把5天有薪男士侍產假一拼考慮,但《勞動關係法》的修改至今依然沒有任何音訊,請問當局何時對《勞動關係法》正式作出檢討及修改?

2.設立法定的5天有薪男士侍產假能讓男士分擔妻子生育前後的壓力,是體現兩性平等,以至實現家庭照顧的重要政策。請問當局會否考慮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或補助的方式支持此項立法,體現家庭生育是政府以至全社會的責任,亦減輕企業的負擔和影響?

(2014.05.12 市民日報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