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0 黃潔貞質詢原區安老變原屋軟禁

據社工局的研究報告指出,約7.3%的長者需要長期照顧服務。同時,當局現時安老院舍宿位數目的規劃,是以全數長者的5%為計算基礎,即現時需要入住安老院舍長者的人數為2230名。議員黃潔貞指出,如此一來,即其餘的95%長者,只能選擇原區安老;加上特區政府在2013年施政報告中強調鼓勵「家居照顧,原區安老」,更突出了原區安老的重要性。

她續稱,但有部分長者反映雖擁有自置物業,然而這些物業大多是其年輕時所購買,基於當時的社會環境,往往無法以老年的生活作為考慮。他們居住的大廈一般是沒有設置升降機的,一旦年老行動不便,問題便接踵而來。雖然當局設有陪診、送餐及上門照護等家居照顧服務,但這些措施對於長者來說只能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並無生活質量可言,使長者慨嘆: 「原區安老」變為「原屋軟禁」。

黃潔貞強調,這些長者面對高樓價及受經濟條件所限,大部分根本無力更換私人物業,且礙於在公共房屋法律的規定,他們亦無法入住公共房屋,陷於困境。加上長者居所內原來的設計和配備,往往並未計算年長後的需要,亦使長者的生活在安全隱患之中,又如何實現當局原區安老的願境呢?

面對政府要落實「原區安老」的長者政策但又存在不足的情況下,她提出以下質詢:一、針對長者質疑原區安老變為原屋軟禁的看法,當局有何回應?現時當局除了一些保障生活所需的上門服務外,有甚麼服務或措施讓長者可以活得有尊嚴?

二、近年申請公共房屋的評分中已引入與長者同住加分的規定,鼓勵居民與長者同住。然而,據資料顯示本澳居住公屋的居民只佔13.2%,居住私人樓宇的居民則佔86.2%。當局有何措施鼓勵居住在私人樓宇的家庭與長者同住?為了讓長者更好地在原區安老,請問當局會否仿傚香港推出《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資助長者在其居所加裝輔助設施,如防跌床欄、在洗手間內設置扶手等?

三、2013年施政報告中,亦指出將制訂中、長期的長者服務發展計劃,讓長者「老有所為」。當局在原區安老的長者政策下,有何計劃讓長者「老有所為」?當局又有甚麼服務或措施,讓長者提升社交生活,融入社區?

(2013.11.10市民日報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