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8 黃潔貞冀盡快為相關家團做契

立法議員黃潔貞期望房屋局尊重廉署報告,盡快為有關家團做契,以免申請人再擔驚受怕。

有家團提司法上訴黃潔貞表示,廉署報告說明房屋局僅以局內新的法律意見改變原已公開的法律觀點,更存在曲解“經屋法”的情況,嚴重影響居民安居置業的權利,損害政府威信,令人憂慮。房屋局發信後,部分個案為保留做契資格已尋求律師協助,有人更已聘請律師撰寫聲明異議或提出司法上訴,為房屋局的行政缺失白白付上金錢。建議當局及早為涉事家團做契,以安民心。

她強調,事件涉及家團十多年前已在輪候名單中,只是經屋興建慢或手續問題才拖延至今未做契。有求助個案一九九五年已列名單,二○一三年結婚後收到房屋局信函;或與旁系親屬組成家團,當中有成員結婚,但配偶有物業。收回單位會影響家團的合法權益,亦忽略了家庭發展的合理需要。

廉署是次只調查了家團成員結婚、配偶持有物業,未有說明因繼承持有物業的情況,仍待解釋,促房屋局盡快公開處理有關個案的方案。

避免損及家庭和諧黃潔貞認為現行“經屋法”的抽籤制度以及房屋局加快做契可減少發生同類個案,但不完善“經屋法”條文,未來仍難避免出現問題。建議當局未來修法時必須針對調整,避免因住屋問題影響家庭和諧。

(2017.05.18 澳門日報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