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 當局明年試行家事調解 舊區重整冇影 司長回應研究

政府擬來年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亦會修法推動“先調解、後訴訟”,將來冀把調解制度延坤至其他民生範疇。不過,“舊區重整”立法工作仍是霧裡看花。

議員黃潔貞關注當局如何推廣家事調解制度。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長朱琳琳稱,調解制度有助提高司法效率,當局冀明年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由該局法律人員及社工局社工兩軌並行進行調解工作,現時兩局已成立了推行家事調解計劃的工作小組,社工局社工已前往香港接受培訓,下月亦會進行家事法律培訓。同時會加強與民間組織及社服機構合作,提高家事調解的認識及意識,現已舉行研究會,將辦工作坊。

她續指出,在法制方面,今年會提出修訂《民事訴訟法典》,將引入相關規定,推動“先調解、後訴訟”。同時,將修改訴訟費相關法律,冀通過豁免訴訟費增加誘因,鼓勵大衆多使用調解機制。除制訂家事調解守則外,長遠亦會制訂規範調解制度,從程序、證據保密性等方面規範,冀日後將調解服務推廣至房屋物業管理、消費、交通意外等其他民生範疇。

澳門日報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