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6 黃潔貞抨減稅對社企毫無幫助

聘殘疾人士企業所得稅擬減五千

黃潔貞抨減稅對社企毫無幫助

政府計劃推出按人頭減企業所得稅五千元的措施,鼓勵企業聘請殘疾人士,但目前盈利少於六十萬元的企業無需交所得稅。議員黃潔貞認同草案原意雖好,但質疑當局在擬定措施時缺乏對合資格企業數量、殘疾職位空缺的實際評估,措施對鼓勵聘請殘疾人士力有不逮。更甚者,對聘請殘疾人士最多的社企更是毫無幫助。

政府缺乏實際評估

黃潔貞認為,政府對整個殘疾人士就業市場“心中冇數”,減稅法案的擬定,反映政府缺乏對中小企的實際評估。由於現時中小企中每年利潤不夠六十萬元無需交稅,“政府究竟有冇評估過每年盈利有六十萬利潤中小企的人力資源、企業分佈情況?有幾多個職位是適合聘請殘疾人?有幾多中小企有資格受惠?甚至可能而家聘請咗殘疾人的企業每年盈利都係唔足夠六十萬,即係連佢哋呢班一直付出的僱主都受惠唔到,真係唔係好事。”

社企利潤低受惠少

另一方面,政策對聘用殘疾人士最多及最合適其工作的社企更是一點幫助都無。她指出,一直以來社企的利潤遠低於六十萬元,不符合今次稅務減免的資格,且鼓勵社企開業及經營的政策仍然不足。呼籲政府加大對社企和康復機構的津助,令他們可以做大做強,做好職業培訓計劃,“出面嘅企業唔敢貿貿然請殘疾人,殘疾人和企業之間需要配對。社企培訓好學員,等佢哋出去容易啲搵工,又可以畀社企不斷發展。”

另外,建議政府立例劃定聘請殘疾人士的比例,讓有能力的大企及政府帶頭承擔社會責任,讓殘疾人士有更多就業機會。同時,應用人頭資助的方式直接讓積極參加工作的殘疾人士獲得津助,就能鼓勵到企業的請人意慾。以前殘疾人士“有工開即取消殘疾金”,今年七月政府推出“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先導計劃”,即有一個月試工期,殘疾金遲多一個月取消,但“一個月係咪足夠令殘疾人確定自己可投入職場?”黃潔貞反問。雖然政府推出另一積極人生計劃,讓殘疾人在工作收入作一定程度扣減後計算援助金,豁免收入金額最高為援助金的一點五倍,豁免期最長十八個月。但要鼓勵殘疾人長期參與工作、“多啲積蓄多個錢”,如此殘疾金發放機制還需作出調整。

(澳門日報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