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好家園:延長產假政府支薪

政府修改《勞動關係法》諮詢期昨日最後。共建好家園協會公佈產假及侍產假調查結果,發現大部分受訪者支持增設五天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八成半人認為產假應為九十天。該會理事長黃潔貞認為,整個產假及侍產假須全薪給付,以鼓勵生育。建議侍產假、延長產假的薪金由政府支付,企業則提供假期,雙方共同承擔。

侍產假須全薪給付共建好家園協會昨日下午二時在婦聯綜合服務大樓舉行問卷調查發佈會,該會理事長黃潔貞、秘書長岑耀昌、副秘書長黃梁君出席介紹詳情。該會今年十月就修改《勞動關係法》有關產假及侍產假修訂項目進行問卷調查,共收到三千一百二十八份有效問卷。

結果發現,逾九成五受訪者支持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近八成受訪者認為侍產假應為五天,大部分人認為侍產假應有薪,近八成受訪者認為侍產假的支薪應由政府和僱主共同承擔;延長產假方面,八成半受訪者不同意政府建議的“五十六加十四”的方案(即五十六天有薪加十四天無薪),八成半受訪者認為應有九十天產假,九成人認為延長的產假部分應全薪,逾八成人認為產假的支薪由政府和僱主共同承擔。

鼓勵政策支持企業岑耀昌建議,是次“勞工法”修訂應以延長產假至九十天為目標,制訂鼓勵政策為婦女建公平就業環境。政府要以鼓勵政策給予支持企業,例如建議引入女性僱員產假臨時替補機制,為中小企提供支援,可考慮於產假期間,為其提供臨時性的職額。同時,建議當局修法時應同時修訂有關誕下死嬰、懷孕超過三個月的非自願流產,以及活產嬰兒在女性僱員產假期間死亡等情況的產假安排。

他指出,修法應以新增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為目標,推動兩性平等。建議訂定享有侍產假的準則,及調整提升現時《勞動關係法》第五十條的相關規定,因母親在生產活嬰過程中或在產假期間死亡,嬰兒的生父缺勤天數。

增加餵哺母乳時間黃潔貞提出,整個產假及侍產假須全薪給付,政府應承擔更多以鼓勵生育。增設男士侍產假,可考慮由企業提供假期,政府提供相關薪金,雙方共同承擔;另外,現行五十六日有薪產假行之有效,建議延長的產假由企業提供假期,由政府支付延長產假所產生的薪金。至於會否加大政府開支?她指出,以最低工資、本澳男性月收入中位數、技術員及輔助專業人員的收入三方面計算,不管是侍產假的薪金,抑或是延長產假的薪金,其支出均不足政府開支的百分之一。希望政府以經濟手段的實際行動支持鼓勵生育,減輕居民及企業的壓力。

黃潔貞希望修法涵蓋其他家庭友善措施,包括研究親職假、增加餵哺母乳時間及彈性上班等,以實際政策回應家庭發展和需求。

(澳門日報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