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書面質詢—促完善發展障礙兒童及家庭的支援

近年本澳發展障礙兒童的評估與治療服務需求不斷上升,雖然政府去年開設了「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為有需要兒童提供一站式評估服務。但由於本澳各類治療師數量嚴重不足,即使兒童接受評估後,亦無法在短時間內為他們提供足夠的治療服務;加上這些兒童的家長反映當局對他們缺乏足夠的支援,經濟與身心負擔沉重。

現時在衛生局輪候職業治療的時間最短需要半年,而語言治療則要8個月,雖然較以往減少,但由於六歲前為發展障礙兒童治療的黃金時期,有關時間仍然有縮短的必要。再者,有不少發展障礙兒童的家長向本人反映,即使能輪候成功,治療間隔過長,次數亦較少。儘管當局指會透過短中長期計劃,分別短期向香港、台灣外聘購買治療師服務,中期計劃在本地開設語言治療師課程以及長期鼓勵學生攻讀康復治療專業等,補充治療師供應;但同時也承認即使將本澳的治療師數量增加1倍,亦未必能夠應付到需要 [1]

此外,雖然當局指兒童早療過程中,家長角色較治療師更重要,但有家長向本人反映評估時間費時較長,子女在安排入讀特殊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機構後仍未完成「兒童綜合評估中心」之評估,而完成評估後亦不會給予家長評估報告,根本難以實質性地了解自己子女的情況;而且現時政府對於家長的培訓工作仍然不足,讓家長在兒童早療過程中處於不利的狀況。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雖然政府傾向投放資源由政府直接購買和提供治療師服務 [2],但現階段本澳治療師數量根本不足以應付需求,亦無法短期內大量招聘。請問當局在短中期內能否為他們提供適當的支援,例如提供資助名額,轉介他們到外地尋求治療服務?另外,現時治療服務多以語言、職業及物理治療為主,有家長反映現時心理治療較為匱乏,請問未會否增加相關治療服務的提供?
  2. 在現時對發展障礙兒童支援不足的情況下,不少家長需要承擔較大的照顧責任;加上家長角色在兒童早療中承擔重要作用,根本難以進行長期穩定的全職工作,或只能進行非全職工作,經濟負擔沉重。請問當局未來會否考慮研究為這些家庭提供照顧者津貼,以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
  3. 既然當局指兒童早療過程中,家長角色較治療師更重要,請問當局未來將如何加強對家長培訓工作?以及未來會否加快完成「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的評估工作,並提供一份較詳細的評估報告,讓家長能子女在各方面的發展情況,讓家長能對症狀及子女情況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在早療過程中發揮更重要效用?

[1]. 2017年10月19日,時事節目探討特殊兒童早療及教育,濠江日報,A2。

[2]. 同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