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7 社專學聯建言社工註冊制度

理工社工學生組織社工專業學生聯合關注組,為現時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細則性審議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進行公開諮詢收集全體社工學生意見。

是次諮詢共收集了一百六十二份意見及建議書,佔全體理工社工學生超過七成,有關意見及建議書於十一月二十三日以書面形式提交到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秘書黃潔貞議員,希望委員會討論同學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提四建議作參考社專學聯撰寫意見諮詢總結報告,提出四建議:社專會的架構組成、社工的權利義務、專業認可考試和一專兩制。

一、社專組成,專業自主:學生要求第二屆社專會組成應過半數為註冊社工代表,而社專會主席必須為註冊社工,主席以及註冊社工代表應由全澳註冊社工互選產生,使專業能具有自主性,確保具有專業判斷,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發展。

二、一試定音,難定資格:社會工作本是著重實踐的一門學科,當中包括輔導、小組帶領、社區工作等專業實踐技巧,而各院校課程設計各具特色,社專會難制訂適切考試內容,建議制訂課程認可標準,通過標準認可的院校開辦的社會工作課程畢業生可以豁免考試,確保畢業生具備專業認可,保障服務質素,增加受眾對社工的認可性。

三、權利義務,欠缺保障:法案上缺少對社工的專業保障,建議社專會為因工作關係牽涉法律糾紛的社工,提供法律援助,以提升社工的專業保障。

四、公職民間,一致同心:建議公職社工應被納入專業認可及註冊制度之內,受此法案所規管,接受相同的權利、義務、保障、支援。一專兩制的推行易造成公職社工與民間社工之間的矛盾衝突,引致分裂。

註冊展專業自主社專學聯成員表示,學生高度關注社專會組成能否展現出專業自主,如專業被行政主導,便會使社專會欠缺專業角度,影響社工專業發展。

現時組成社專會的方法,令監管社工制度處處地雷,社工在為案主提供服務時就如在鋼線上行走,步步為營,每刻都提心吊膽,令社工承受監管壓力。

社專學聯希望各界積極對細則性審議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進行提出意見。

 

(2017年11月26日澳門日報B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