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5 力報專欄–落實都市更新項目 急舊區居民之所急

本澳舊區老化嚴重,舊樓日漸變成危樓。過去經歷多年的舊區重整計劃已在2015年變成都市更新的概念,但時至今日仍停留在都市更新委員會討論的階段,未有實質進展;再加上運輸公務司司長在3月表示就都市更新研究招標,更預計需要兩年多才能完成,令都市更新出現變數。

參考2018年施政報告中指出會開展暫住房計劃及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諮詢,現時當局卻表示要對進行都市更新研究招標,明顯與施政報告的說法有異。

為此,本人藉最近行政長官答問大會,向長官詢問到有關都市更新的進展,行政長官在回答時指,將會與運輸公務司討論,研究與實際工作同步進行,不會影響都市更新的時間;現階段在工廈利用上已取得共識,正在深化相關內容;已完成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的法律初稿,以及設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法規、徵詢意見稿和章程,目前進入立法階段等。

雖然長官的回覆表達了對都市更新的重視,但有關部門是否能如實執行仍是未知之數。因此,本人促請有關部門必定要急市民之所急,切實執行長官的意見,縮短相關研究與工作的時程;同時盡快制定出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以配合重建工作的開展。其次是政府去年同意「都更會」提出,由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的建議,但有都更委員反映現時對他們的行政與法律支援不足,本人建議為「都更會」設立專責輔助部門協助工作,以加快都市更新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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