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22 書面質詢–促清晰交待火葬場選址理據

民政總署早在2016年已有興建火葬場的構思,而行政長官也表示火葬場的設立是基於公共衛生角度出發,但由於當局一直不肯公開具體選址讓公眾討論。至近日民政總署宣佈在沙崗墳場設火葬場,並透過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此消息一出,即引起不少離島居民的質疑,他們直指有關設施距離民居過近,污染物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更一直未有徵詢該區居民的意見。法令,火葬場必須設於墳場內,但據當局過去回覆本人質詢時曾指“本澳社區人口稠密,對火葬場這類特殊設施的選址必需審慎,同時亦要結合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及交通配套等一系列條件作綜合考慮”;以及“假如最終需在非墳場用地上設置火葬場,民政總署將與衛生局、治安警察局等相關權限部門適時對前述法令的規定作出檢討,以作出配合"。因此,火葬場設置的選址並非無可取代,而是仍有討論和改善的空間。再者,當局也曾強調考慮火葬場的選址時會減少對居民的影響,而現時卻未有詳細向居民解釋規劃內容,以及去年進行的環評內容等各項科學數據,就作出有關項目規劃條件圖的公示,實未能釋除居民的疑慮。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面對現時社會對火葬場興建的質疑和反對聲音,當局後續將如何處理有關規劃?會否從不同的途徑諮詢徵詢更多市民的意見,並詳細公佈包括環境評估的內容、火葬設備的選用規格及各項影響因素等科學數據,確保不會對居民健康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減低市民的疑慮?

2. 事實上,當局在回覆本人質詢時曾指可檢討火葬場必須設於墳場內的規定,令火葬場可設置在非墳場用地上。因此,請問當局會否考慮調整現有計劃,例如從修改現行法規上著手,增加火葬場選址的彈性,使其更遠離民居,減低爭議及對居民的影響?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