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2 黃潔貞:不應統一標準

立法議員黃潔貞指出,《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有其迫切性,但不同專科醫療之間的實際情況各異,建議在立法時不應以統一標準規範相關十五個醫療專業認證的實習及考試。

黃潔貞認為,醫務委員會自成立後,致力建立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統一公、私營醫療機構醫療人員的水平,提升醫療業界的專業地位,以及社會尊重醫療人員,更為補充本澳醫療人力資源和醫療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無論業界及居民對訂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是表示支持及認同其迫切性的。

她擔心本澳是否有足夠的實習場地及帶教導師,指出不同的專科醫療之間,在學習與培訓,客觀上都存在很多的不同情況,建議在立法時應多考量不同專業的實際情況及培訓出發,而不應以統一規管十五個醫療專業的實習及考試的標準。高教辦、人才委與衛生局在醫療人才培訓上應充分協商,在醫療人員培訓及認證註冊制度上可以更充分銜接。

另外,她關注部分現職醫療人員如不具備完全符合草案規定的高等專業課程證明,但已從事相關的醫療工作及輔助工作多年的證明可以給予順利過渡,以確保醫療服務及他們的就業空間不受影響。

 

–澳門日報 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