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四個月發生兩宗石油氣洩漏爆炸事件 黃潔貞促盡快修法重罰

本澳在不足四個月內,發生兩宗因石油氣洩漏而產生爆炸的事件。議員黃潔貞認同修法強制食肆安裝石油氣探測及警報系統,並建議製作石油氣洩漏處理指引,加強宣傳,減少意外再生。另外,兩次氣爆案均涉及不安全使用石油氣問題,黃潔貞建議除加強抽查外,可修法提高罰款。

繼今年七月後,日前再有內港食肆發生石油氣爆炸,釀成多人受傷。黃潔貞表示,兩次氣爆案均涉及不安全使用石油氣設備,內港涉案食肆更懷疑涉及違規偷用石油氣,當局應加強巡查力度。但考慮到本澳食肆眾多,當局只能以抽查為主。故建議當局考慮提高違法的罰金,配合巡查、宣法、執法,加強教導居民及食肆安全及正確使用石油氣爐具,避免石油氣爆炸的意外再生。

黃潔貞續稱,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美食之都,為保障市民和旅客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強制食肆安裝石油氣探測及警報系統的修法工作,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及修訂法律。當局亦可製作石油氣洩漏正確處理的指引的小冊子或海報,加強宣傳。另外,食肆和居民學懂檢測石油氣,倘發現石油氣有問題,應立即退回石油氣。

完善電網推動電煮

黃潔貞又指出,法律明文食肆禁止存放多於四罐石油氣,但本澳食肆有不同的規模,認為大店和小店存放石油氣的數量應有差異,建議政府修法按食肆的面積決定存放石油氣儲氣罐的數量。

另外,有小型食肆反映,存放少於四罐石油氣,要經常“叫石油氣”,影響營業。黃潔貞表示,部分食肆空間較小,或者會出現存放石油氣地方不通風或空間不足的問題,當局在發牌前應嚴格審視店舖有否具備存放石油氣的條件。她主張小、微型食肆應轉用電力煮食爐,惟現時舊區的電力設備,又未必支持食肆使用電力煮食爐。建議當局盡快完善電網,讓食肆可以有安全和合適的營運環境。

澳門日報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