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黃潔貞:獨立立法規管外傭 申請逗留許可需交刑事紀錄證明

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關注近日接連發生外傭違法事件,強烈譴責涉嫌性侵少主的外傭。再次促請政府正視外傭缺乏監管,積極研究獨立立法規管外傭,加強審查外傭身份及操守,保障本澳家庭的安全。

回顧今年最少發生七宗外傭傷害幼童的個案,當中更導致一名半歲幼兒昏迷,反映本澳外傭的質素依然缺乏保障。現時本澳外傭逾兩萬八千多名,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對僱主來說,家傭的操守及專業性十分重要。

多年來,社會都出現外傭質素參差,偷竊、行為欠佳、嚴重的出現虐兒性侵等違法行為,僱主都憂心不已。

黃潔貞表示,現時規管外傭的《勞動關係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沒有針對規定外傭技能水平和操守,令外傭問題無法得到有效解決。現時,很多時僱主都只是靠短短數十分鐘面試,要了解一個與自己素未謀面的人,根本無可能。強調政府必須多方面同步進行,例如就外傭工作性質訂立針對性法律,參考其他國家對輸入外籍家傭的經驗和做法,要求外傭入職前接受培訓,讓外傭學習專業技能和行為操守,以至遇到問題時的處理手法等。

黃潔貞認為,問題的根本源於本澳外傭監管過於寬鬆,更缺乏適當職前培訓,令外傭規管長期失效。其中,一直以來,外籍人士在本澳申請“外地僱員逗留許可”,是毋須提交其國籍的刑事紀錄證明書,至今年二月起才規定越南籍公民首次或於一定期限之後重新申請“外地僱員逗留許可”,須提交由越南權限機關簽發之刑事紀錄證明書,所以僱主要了解外傭的操守可說是無從查起。因此,促請特區政府應盡快與其他國家溝通,把提交刑事紀錄證明書的做法擴展到全部國籍的外僱。

她認為,自擴大家傭輸澳的內地省份後,僱主可多一個選擇。因勞工局曾調查聘請內傭的僱主,結果反映僱主的滿意度高,而且內地居民在語言、生活和行為習慣上與本地居民較相近,申請來澳工作前需要接受培訓,質素相對外傭較有保證。期望政府可以透過與內地部門及職介所溝通和形成合作機制,提升內地家傭的配對成功率。

2018年12月25日澳門日報B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