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12.27修改制度開方便門 黃潔貞倡稅務優惠聘長者

議員黃潔貞關注長者再就業問題,她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為提高企業僱主聘請長者僱員,參考類似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的措施,為聘請長者的企業提供一定的免稅額優惠。

同時,會否參考香港的“長者就業支援計劃”,提供一站式就業輔導服務,包括個人就業輔導、就業選配、小組工作及入職後跟進服務,提升長者的就業機會?另外,當局能否以鼓勵長者再就業角度出發,研究修改現有涉及如公務員家庭津貼,又或一些長者的福利及保險制度,為長者再就業市場打開方便之門?

黃潔貞指出,隨着老齡化社會的出現,勞動力供給下降,加上本澳人均壽命增長等各種因素,長者再就業的議題被社會所關注。雖然近年施政報告都提供支持長者再就業,但除了近期提到會實施長者社會企業計劃外,始終未有實質的配套措施,為僱主及長者僱員提供支撐。

特別是現時無論是僱主還是長者雙方都缺乏誘因,一方面是欠缺符合長者需求的就業配對服務,即使他們可能在某行業或技能上擁有豐富的經驗,亦只能“瞎子摸象”,難以尋找與之能力、時間及薪酬等相符合的工作。另一方面則是在僱主方面,雖然政府最近參考了殘疾人士社企的模式,開展長者社會企業計劃,卻未有同時設置類似的聘用稅務優惠措施。

此外,長者再就業的困難亦體現在一些行政或福利政策上,如曾有公務員向她反映其父母退休後希望再投身就業市場,但因現時公職制度規定,父母收入累積超過一定金額後,該公務員將無法收取家庭成員津貼,同時影響他們領取綠卡(醫療卡),所以他們父母只會選擇工作半年或數月,甚至放棄再就業的想法;又或有部分長者提早領取公積金後,因經濟、個人或家庭等因素而重返勞動市場,之後無法再以同樣理由領取公積金帳戶等問題。

2018年12月27日澳門日報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