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7黃潔貞:保護文遺助廟宇文化傳承

新年期間,不少居民都會到廟宇參拜,上頭注香、接財神,祈求新一年事事順景及許願作福。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表示澳門廟宇的歷史文化底蘊豐富,建築具特色及歷史悠久,是本澳文化遺產的一大重點。這些廟宇的產生往往是建基於居民的傳統風俗信仰,但近期多次發生廟宇遭破壞事件,確實對這種廟宇的歷史文化傳承造成影響,即使無阻信眾的誠心參拜,但廟宇的歷史文化與居民的風俗信仰是互相連結的,她認為當局應加強對廟宇業權人與管理者的培訓與教育,成為文化承傳者;並透過分區宣導,使居民也能成為自身社區的文遺監察者。

近期,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社會文化司回應時指出,每年在文遺保護方面的資金上都有增加,今年相關預算更達到有一億三千萬元的預算。然而,預算的增加是否就能相應增加文遺保護的效果呢?黃潔貞認為,觀音堂就是最好的例子,當局在去年5月已發現有非法工程,最後仍無法阻止相關工程在今年初完成;而漁翁街的天后古廟,亦只能在定期巡查中發現已完成的違法裝修情況。而過去新年期間,曾出現廟宇發生火警及存在安全隱患,這就表明文遺的保護不能單靠預算的增加。

她強調文遺保護是「預防勝於治療」,再次要求當局需要加強預防保護工作。除了要加強定期巡查次數外,亦應加強對廟宇業權人與管理者的培訓、教育及溝通工作,倘若廟宇確實有維修需要,當局可加強對它們的主動支援,共同協商解決安全隱患。若有需要可以研究加強《文遺法》中,對於位處私人業權中的文遺業權人與管理者的責任及文物的保障。

此外,對於文化局表示今年將參考其他世遺城市做法,建議有關本澳文物的監測中心和機制,黃潔貞表示認同,因《文遺法》已有規定被評定的財產所有人須「執行主管的公共部門認為對保護被評定的財產屬必要的工程或工作」。因此,若能在雙方同意下,所有私人文遺中加裝監測設備,可及時阻止非法工程或破壞的事件發生;亦可透過分區宣導方式,讓不同社區居民重點認識自身社區擁有的文遺項目,又或建立類似現時社區警務或社區消防的機制,使居民成為自身社區的文遺監察者,官民共同守護本澳珍貴的文化遺產,傳承本澳特有的廟宇傳統文化,說好澳門廟宇故事。

取自2019年2月7日市民日報P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