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12黃潔貞:修禁毒法提高刑罰

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關注近年港人在澳涉毒案件大增的情況,問本澳與香港相關執法部門在情報交換、合作打擊、司法互助、出入境及引導涉毒犯罪者等執法工作上,現在及未來有何合作規劃?

同時,本澳涉及毒品犯罪的刑罰明顯比內地及鄰近地區為低,當局何時會再次修改《禁毒法》,提高刑罰以增加阻嚇力度,避免本澳在毒品犯罪上產生窪地效應?另外,除透過立法增加刑罰及加強執法等手段外,當局在戒毒和預防上有何規劃?會否參考台灣強制戒毒?又有何措施解決吸毒隱蔽與年輕化的問題?

港人在澳涉毒案增

黃潔貞指出,毒品對社會整體治安,居民身心健康及城市形象都有很大危害。為此,禁毒工作一直以來都是政府執法部門工作的重點。值得注意的是,司警去年開立九十二宗販毒案和三十一宗吸毒案,較前年分別下降半成和三成七,涉毒人數進一步減少。但當中涉及港人的毒品案件卻大幅增加,特別是經常出現香港青年受金錢誘惑來澳販毒的情況。去年合共偵破四十宗相關案件,拘捕五十三名涉及販毒的香港居民,同比分別上升一倍及四成。

吸毒者隱蔽年輕化

事實上,兩岸三地涉及毒品犯罪的刑罰都比本澳為高。相較內地、台灣可判處販毒者死刑,香港亦可判處終身監禁,本澳現行《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規定,販毒相關罪行刑期一般為五年至十五年,即使是加重情節最高也祇有二十一年刑期,這成為了鄰近地區的毒品犯罪者滲入本澳的誘因之一。雖然當局曾指經過持續打擊,已令犯罪成本上升;但同時,這亦造成本澳毒品市價較其他地方高,更能吸引販毒人士鋌而走險,藉此賺取更高利潤。

此外,禁毒工作涉及範疇複雜且廣泛,包含立法、司法、戒毒、社區和預防等多個方面,因此不僅只有修法問題。雖然從“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數字顯示,吸毒人數呈減少趨勢,但年齡逐漸下降,加上有超過一半比例的吸毒場所在自己或朋友家中,反映毒品問題漸趨隱蔽與年輕化。

取自2019年6月12日澳門日報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