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4海關納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議員黃潔貞質詢當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修訂》的修訂進度,保安當局回覆指出,現時保安當局與法務局及行政公職局就草案文本內容進行討論,藉此加快修法的進度,以期盡快將修法草案文本交由行政會安排再作討論。

同時,各部隊及部門職級設置將大致等同,使各部隊及部門人員憑藉自身努力,通過工作表現,在其專業職程上獲得晉升和發展。

黃潔貞書面質詢提到,現時各保安部隊部門所採用職程制度不盡相同,加上編制所限,多年來都有基層人員反映,即使擁有相應年資經驗與良好表現都難以晉升。指出過往施政報告表示會在去年完成《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修訂》,但至今仍未提交到立法會作一般性審議。另外,質詢當局未來在《通則》或其他制度措施上,如何令海關、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人員等不同部門人員有各自發展空間及保持團隊穩定性。

完善職程利晉升

保安當局回覆指出,自二○一五年起啟動《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整體性修訂工作,在修訂《通則》文本的最後草擬階段,因應海關提議,當局考慮到海關關員在職程及紀律等各項制度與保安部隊相同,決定將關員職程一併納入《通則》規範。文本經調整、收集意見、整理及完善後,保安司司長辦於去年十一月收到法務局對草案的法律分析意見。

另外,當局正積極完善轄下各部隊及部門人員職程制度,包括實現基礎職程與高級職程互通、增設新職級、創設相應晉升進修課程,對適合職務履行要求的學歷進行規範,以配合將來晉升制度等,致力為各部隊及部門人員創造更多有利向上流動條件。

取自2020年3月4日澳門日報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