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加強殘疾人家庭生活保障

聯合國自1992年起訂立每年12月3日是國際殘疾日,旨在促進人們對殘疾問題的理解,同時維護殘疾人的專嚴、權利和福祉。本澳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殘疾人士在生活各方面都得到了基本的保障,特別是今年在疫情下,政府亦先後《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修訂《特殊教育制度》法規等相關工作,上月更正式開展“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為合資格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每月基本的經濟支援,反映政府對改善殘疾人士及其家庭生活的決心。

然而,現時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發放對象僅限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當局估計合資格申請者僅有2百多人。不少殘疾人士家庭都希望能擴大受惠範圍,包括延伸至長期病患、雙老家庭、多於一位殘疾人士的家庭等對象。隨著現時計劃報名期經已結束,並開始發放津貼金額。本人建議當局盡快檢視首階段計劃的申請數據及推行情況,逐步放寬申請條件及提高金額並開展第二輪申請,讓更多有需要的殘疾人士家庭受惠,同時亦能為日後提供足夠且有效的數據支撑。

此外,今年施政報告亦推出了支持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家居設備先導計劃,符合經濟條件資格的殘疾人士在計劃執行期內最高可獲得30,000 元的購置輔具或特殊家居設備的資助;同時,增加早療服務名額,進一步為發展障礙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訓練等服務,上述措施都回應了過去社會長期以來的訴求。隨著《2016 至2025 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現時正進中期檢討階段,本人期望當局能儘早完成檢討工作總結經驗,持續為保障殘疾人士的專嚴、權利和福祉方面推出傾斜政策,建設和諧平等共融的美好家園。

取自2020年12月2日力報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