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0統合資源營造友好型生育城市

本澳出生率持續下降,對社會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不利影響。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經濟、住房、醫療及教育等都與友好型生育城市建設息息相關,鼓勵生育措施應從多方面著手,建議適時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並統一部門系統性規劃及整合資源,促進落實家庭友善氛圍,營造友好型生育城市。

黃潔貞從經濟、醫療、教育、房屋等措施分析及優化生育問題。她認為,特區政府目前從出生津貼和延長有薪產假天數入手,並不足以刺激本地居民提高生育意欲,難以成為刺激生育意欲的誘因。她建議參考內地相關政策,提升生育津貼、育兒補助,為年輕夫婦提供更多經濟支援。另外,透過法律及公費醫療支持,通過輔助生育技術幫助不孕不育夫妻解決生育需求,同時將特殊基因疾病等的篩查納入產前檢查項目,降低胎兒患罕見及遺傳疾病風險,從而增強夫妻生育信心,減低檢查成本。教育方面,研究持續提供優質教育資源和優化教育環境,擴寬兒童學習生活成長空間。她續提出,房屋政策加入針對年輕家庭的傾斜政策,幫助年輕家庭盡快上樓,增強年輕家庭對安居的信心。

優惠企業實行家庭友善措施

建立兒童友好城市方面,特區政府應持續優化兒童休憩設施,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空間。黃潔貞續建議,參考內地「1米視覺看城市」建設,在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過程中加入更多兒童友好元素,為兒童成長提供更優質環境。另外,目前「雙職」家庭較多,她期望政府持續落實家庭友善措施,透過各項措施平衡婦女工作與家庭,減輕照顧壓力,釋放婦女更多精力和時間兼顧家庭責任及工作。建議將產假、侍產假不應僅局限《勞動關係法》,而應從鼓勵生育措施考慮,透過政策優惠,鼓勵企業實行家庭友善措施,向社會宣傳「鼓勵生育不僅是家事,也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的訊息,全方位推出鼓勵生育措施。

黃潔貞關注《家庭政策綱要法》綱領性條文未必能適應現今社會的家庭發展需要,現時政府部門根據條文各自訂定政策,未能互相配合以多方合力促進家庭發展;她認為應檢視《家庭政策綱要法》,研究納入人口政策、生育措施、家庭友善措施等,對家庭教育進行系統規劃及資源整合,甚至考慮透過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提出具體方案,透過跨部門合作和協調,共同建設友好型生育城市,創造更大誘因,從而提升出生率。

取自2023年4月10日市民日報P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