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黃潔貞關注兩性平等與婦女發展

在紀念“三.八”國際婦女節105年之際,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指出本澳早於1980年已經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消歧公約》),明確指出締約國或地區承擔採取適當立法和其它措施,保證女性在社會上享有教育、就業、參與社會等權利,並禁止對婦女的一切歧視。但在本澳由於社會對性別分工的傳統觀念,以及現時對女性提供的保障和關注不足或政策未到位,都阻礙及降低了女性參與社會的意願和動力。因此,黃潔貞促請當局透過立法及定出專責部門處理性別歧視問題,並透過政策措施推動家庭友善文化,並期望本澳社會各界能夠從多方面促進性別平等,支持女性參與社會。

立法消除對女性歧視

婦女在工作崗位上或參與社會過程中有時會遇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黃潔貞表示曾有女性僱員反映在職場上,僱主因迷信思想要求懷孕女性放無薪假或解僱,以懷孕為由不讓女性僱員升職;招聘人員時及工作制服上有性別限制或規定等;歧視婦女在公共地方餵哺母乳;鼓吹”男尊女卑”的言行等等。但現時因本澳缺乏部門及法律處理跟進歧視問題,使本澳未能完全履行締約地區相關義務,更使大多數被歧視的女性難以從法律途徑取回公道。

黃潔貞建議當局開展研究設立處理歧視個案的部門及《性別歧視條例》和《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以履行《消歧公約》的規定,進一步體現對婦女權益保障及維護社會公義。

宣傳教育拓女性發展空間

根據政府統計局以及婦女事務委員會《澳門婦女現況報告2012》資料顯示,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女性就業人口分別約為十六萬六千六百升至十八萬四千七百,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分別為66.8%升至68.1%,比率雖然有上升趨勢,但歷年就業人口及勞動力參與率都比男性低。二○一一年數據顯示,本澳就業女性的職業主要以博彩莊荷、文員、服務及銷售人員為主,顯示女性在職場的工種都較單一而且多為前線崗位;按通脹估算二○一四年在職女性個人月均收入中位數約為一萬二千至一萬三千,仍低於去年第四季公布的居民整體收入中位數一萬四千元。在政治權利方面,本澳的男女平等狀況的指標較各國平均值低,而且女性在社會公開表達自身意見或參與討論社會事務的比率較低。

黃潔貞建議兩性平等的宣傳教育應由小做起,從校園開始進行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普及宣傳教育。在社會參與方面,她呼籲應社會各界為女性提供更多社會參與的渠道及機會,保障女性享有和男性同等的社會資源和參與機會,進一步促進兩性平等。

完善政策助女性平衡工作與家庭

儘管愈來愈多女性投身工作,但女性在生育以及照顧家庭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比男性承擔更多家庭事務。本澳在一九九四年推出《家庭政策綱要法》,強調家庭的重要性以及對女性的保障,但建基於《家庭政策綱要法》而制訂的法律,只是對婦女提供最低保障底線,根據《勞動關係法》女性僱員只可享有五十六天的產假及其配偶兩天無薪侍產假。實際上缺少對婦女的全面性法律保障以及僱主對女性僱員家庭生活需求的理解,可見本澳在推動家庭友善政策方面力度顯然不足。

黃潔貞建議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及修改《勞動關係法》加強女性就業保障與福利制度,增加男士侍產假、育兒、家事休假或親職假,藉以推動家庭成員共同分擔家庭事務。積極向僱主推動家庭友善政策、完善托兒與養老服務;讓女性能減輕家庭照顧壓力,更好地投身社會,促進本澳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