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書面質詢—促當局檢討社區保姆成效,及時調整計劃

為了提供多元化托兒服務,去年8月社工局推出社區保姆服務試驗計劃,當局期望為有實際托兒需要而未有其他人士可予協助的家庭,提供托兒所以外一項具彈性的服務選擇,以便其獲得切合個別需要的幼兒照顧服務。計劃首階原定3間承辦機構合共招募75名保姆,以滿足100個服務名額的需求。然而有關服務至今已推行超過半年時間,有承辦機構反映市民對於服務的內容並不瞭解,招募保姆及服務使用者兩方面均有困難,實際使用服務的人數與預期有較大落差。

本人為了了解社區保姆服務試驗計劃推行後的情況,於1月份向當局要求提供有關本澳托兒服務資料,而根據社工局的回覆資料顯示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2月7日,可提供服務的社區保姆人數為15人,有意尋找社區保姆服務的家庭數量為37個,而保姆與家庭配對成功的個案只有6個。申請社區保姆的家庭中,要求提供服務的時間,少於四小時的,有5個(佔總數的13.5%);多於四小時,但少於八小時的,有10個(佔總數的27%);多於八小時的,有22個(佔總數的59.5%)。

承辦團體反映在保姆的招聘上,普遍的婦女認為服務獎勵金金額偏低,但責任大;而且有感家中環境不適合,不願意在自己家中照顧幼兒,導致申請成為社區保姆的人數不多。在服務使用者方面,由於計劃本身已要求服務使用者家庭的每月總收入不可高於最低維生指數的兩倍,限制使用服務的對象,加上家長對幼兒在保姆家中照顧存有各種疑慮,都壓抑了服務的需求。

然而,社區保姆服務試驗計劃的開展,當局需要宣傳、人員培訓、工作人員支薪等一系列的持續開支,實在讓社會質疑計劃的資源投放與回報成效不成正比。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社區保姆在供給與需求方面均存在問題,請問司長會否對社區保姆服務進行檢討及調整?會否考慮放寬使用服務家庭的申請條件、調整服務收費等,從而改善計劃成效?
  2. 現時部分家長期望幼兒得到照顧的時間長,與現時社區保姆提供服務不符,請問當局會否調整計劃以滿足家庭的需求?
  3. 由於現時是由3間不同的承辦機構向社區保姆提供培訓,為統一服務質素,未來會否考慮由政府提供統一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