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0 婦聯倡提高性騷擾罪刑期

婦聯負責人昨日下午四時到法務局遞交特區政府修訂“《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的規定”意見書,提出七點建議,獲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及代廳長張涵接見並接收意見書。

婦聯副會長陳虹表示,近年就有關性犯罪問題多次促請當局全面檢討本澳《刑法典》有關性犯罪的法律條文,並從不同渠道收集意見及向政府反映。

副理事長黃潔貞說到,自去年十二月政府推出諮詢文本公開諮詢後,該會與法務局合辦了諮詢座談會,收集居民意見。綜合意見後,認為諮詢文本體現特區政府重視打擊性犯罪,大致認同文本的六個修訂方向,是次修訂可以全面檢討刑法典性犯罪章節的對象、刑幅及定罪,並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等訴求。尤其是引入性騷擾罪,以及加強保障未成年人,並檢討性犯罪屬公罪、半公罪;文本中增加了非禮罪或性騷擾罪,回應了過去該會提出的處理非禮或性騷擾問題的不足和不能起到阻嚇作用。

婦聯總會就文本提出七點意見建議,主要包括:多管齊下防治“性騷擾”;建議提高“性騷擾罪”刑期;研究語言性騷擾入罪可行性;建議“性騷擾罪”中侵犯智障、精神失常人士應歸入公罪;教育監管援交的未成年人,以助其重返社會;明確電腦下載方面對兒童色情物品的持有之判斷;做好防治及事後輔導工作。藉此填補性犯罪章節的缺口(增加性騷擾及非禮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履行國際公約對澳門的適用之關注等,以供政府日後制訂政策參考之用。

梁葆瑩感謝婦聯總會重視支持和主動配合是次諮詢工作,並表示會認真研究參考該會提交的意見文本,並期望加快立法進度,共同努力打擊性犯罪。

出席是次提交意見書的婦聯總會負責人還有婦聯總會副會長胡婉萍、副理事長楊淑賢及理事吳嘉婷等。

2016.02.20 澳門日報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