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書面質詢—關注本澳火葬場的興建規劃

行政長官在答問大會中提到一旦發生重大衛生事件,屍體不容易,甚至不容許搬離本澳,如果沒有火葬場,就要埋藏在更深的地下層,將耗費更大的成本 [1]。他表示從公共衛生角度出發,將考慮在本澳設立火葬場。再者,當局在傳染病大樓的興建上,以公共衛生為由而加快上馬,但在同樣關乎公共衛生的火葬場規劃上,卻遲遲未見蹤影,難免令人有“厚此薄彼”之感。

事實上,現時遺體火化比例高達七成,但由於本澳自身沒有火葬場,遺體火化只可運往珠海等鄰近地區處理,除了花費較多時間及金錢外,相關手續亦較為繁複,市民及殯葬業界一直要求在本地設立火葬場 [2]。故行政長官提出考慮在本澳設立火葬場,正正回應了社會大眾的有關需求。

然而,本澳火葬場的規劃一直受選址問題所困擾,自澳葡時期開始耽擱至今。根據第7/85/M號法令規定,遺體火化必須在具備適當技術條件的墳場內進行,這意味著最終的選址很大機會要設在本澳現有的墳場之內。由於澳門半島內的墳場規模較少,且距離民居較近;加上火葬設備或相關配套措施必須不對周遭居民及環境造成影響,故未來火葬場地點應遠離市區。為此,有關當局必須加緊研究設立火葬場的可行性,儘早決定位置選址,回應社會的實際需求。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按照“永遠都會不惜犧牲經濟利益,將市民生命和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3]的原則,火葬場理應與傳染病大樓同樣在傳染病防控上具有迫切性,但多年來一直無法落實有關規劃,請問當局現時如何平衡有關的矛盾,相關部門將如何根據特首的建議,作出研究及規劃?
  2. 根據第7/85/M號法令規定對於有關遺體處理上的規定,遺體火化的地點必須在具備適當技術條件的墳場內進行,請問當局本澳現有的墳場中,有否具備增建火葬場的條件?
  3. 請問有否規劃在新城填海區興建新墳場及火葬場,以配合傳統土葬遺體、火葬及樹葬等遺體處理方式?

 

  1. 2016年7月28日,澳門日報,B02版,特首︰適時考慮興建火葬場。
  2. 2016年4月6日,澳亞網新聞,http://www.imastv.com/news/macau/society/2016-4-6/news_content_80725.shtml
  3. 同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