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書面質詢—部門合併須合理緊慎

自推出精兵簡政的施政方針,政府各部門皆著手如何精減人手,簡化部門。然而,精兵簡政除了是精簡外,更應是“貴精不貴多,貴簡不貴陋",要到做到精而效益,簡而清晰。各司因此而著力精簡部門,如合併,或分拆轉移屬下,但是否全部的合併都是必須和合理呢?有值得討論和商榷的地方。其中對於郵政局與電訊局合併,最令人不解。

現時,電信管理局是負責在電子訊息,電子通訊,電視,互聯網的資訊傳遞和無線電廣播等電子化通訊的範疇;而郵政局其職責是在傳統的郵遞服務,實質的郵件遞送,近年亦與時並進地提供電子認證,其轄下郵政儲金局,也作為類似政府公庫的形式,可從事銀行業務的信貸機構,並可提供各項擔保,以輔助行政當局執行社會及房屋政策。

兩者在宏觀上,可以算是同一範疇,唯再細分之下,卻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服務。即使彼此的工作或許有少許重疊之處,但實際工作不盡相同。參考鄰近地區:香港是郵電分離(郵政署和通訊事務管理局)、中國是郵電分離(郵政局和工信部)、台灣是郵電分離(中華郵政和電信總局);而海外:葡萄牙是郵電分離(葡萄牙郵政局和葡萄牙電信局);星加坡在過去是電信間接管理郵政,現時是由資訊開發局(IDA)發出執照及管理。由此可見,不少國家地區的郵政和電訊公共行政部門都是採用郵電分離的管理。而我們本地的郵政局,也是愈辦愈好。可以推斷,郵政獨立,並基於專職化原則,是有利於郵政的發展。

反觀,若合併兩者,直接令“郵電局"架構變得龎大及臃腫,且人員編制也未必可以精簡和精減,財政支出也未能節省更多,最明顯只是減少了局長等領導職位,行政程序也不見得可以提高效率。連日前司長在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亦指世界趨勢都是郵電分離,故當局現時選擇合併,真是為合併而合併。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請問當局以澳門本土現時的實際情況,兩局的職能工作分工的層面,兩局合併可以達到甚麼益處?
  2. 在明知兩局合併成為郵電局,並不符合現時世界電信、郵政發展的主流趨勢,但當局為了合併而合併,實在難以體現科學施政的基本原則。請問當局會否重新考慮兩局合併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