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0 書面質詢—促改善電召的士服務

長期以來,本澳居民和遊客都反映澳門搭的士難,當他們截的士時常會遇到拒載、兜路、服務態度差及濫收車資等問題,這些現象不單止嚴重影響居民和遊客出行,更不利於本澳的城市形象。目前,電召的士的營運合約將於下月到期,居民期盼藉著這次機會可以重新訂定一份符合社會期望的新合同,希望可以對舊區居民打的難、以及部份的士司機中出現的揀客、服務態度差及濫收車資等問題能得以整治。

政府推出電召的士服務特別准照,原意是補充非電召的士功能的不足,以解決部分長期缺乏的士行走地區居民打的難的問題,但多年來電召的士的服務,似乎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居民經常在街上既截不到又召不到的士,久而久之對電召的士服務也就失去信心。另外,交通事務局於早前表示,在2013年間曾多次與電召營運商洽談續約的問題,多次重申“黃的”將來必須從事純電召的士服務,增設無障礙的士及加強提供舊區的士服務的工作及執行時間,若電召營運商最終未能達致當局的要求,合約期限屆滿後,將不獲續期[1]。然而,面對只剩下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合約便到期,但仍未見合約正式的落實,居民不禁擔心當局會否以臨時批給發牌的做法再次出現?當局又如何保證的士服務能夠回復正軌,甚至使服務素質得到提升呢?

為使居民及旅客能享受優質的公交服務,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當局稱曾多次與電召營運商商討有關合約內容,但實際成效遲遲未見公佈,居民打的難的情況仍然不見改善,現在距離合約完結的期限也只餘下不足一個月的時間。請問當局會否對外公佈與電召的士營運商的協商進度如何?會否再次出現臨時批給發牌的做法?請問當局將如何確保新合約下的電召的士服務,能為居民和遊客提供及時的、高素質的服務?
  1. 當局稱至去年10月,電召營運商已在超過70架的士安裝GPS和3G管理系統,但面對舊區及路氹城區居民申訴缺乏的士入區的情況,當局會否要求藉新黑的發牌及電召的士續約的機會,規定車輛必須進入舊區及路氹城區,並規定的士車輛內,必須安裝GPS和3G系統,以便當局對的士進行適時監察?另外,為提升的士服務的整體質素請問當局何時啟動修改《的士規章》,並通過對司機的培訓以規範業界行為?
  1. 早前有營運商表示將引入無障礙輪椅的士,以助行動不便者出行;但又有業界人士指出,基於商業利益,無障礙輪椅的士服務不能長遠發展[2] ,請問當局對引入無障礙的士現階段有什麼規劃?以及通過怎麼樣的政策落實無障礙的士服務,以助行動不便人士的需要?

[1] 2014年1月4日,《澳門日報》,「交局:宏益續約首重純電召」;

[2]  2014年1月5日,《市民日報》,「郭良順:生意額低黑的一半 收附加費合理 黃的純電召難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