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口頭質詢—關注都市更新的發展進程

特區政府把舊區重整改為都市更新概念,並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跟進後續的工作。但是都更會成立半年後只開了三次會議,在落實都市更新上,未見任何實質進展,居民質疑都市更新又如舊區重整拖得一年又一年,最後無疾而終,只是得個“講”字。

至近日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大會提出“暫住房”的概念,並擬草擬法案建議對危樓及舊樓重建項目提供稅務優惠,包括豁免財產轉移印花稅和特別印花稅;都更會亦會研究都市更新以何種形式進行,包括由政府抑或由政府成立全資擁有的公司推行 [1]。市民對只透過政府這些碎片式公佈的資料,以窺探政府在都市更新的工作及計劃,不利於社會大眾對都市更新提供意見及作出監督。市民真是很想知道都更會的工作,何時能才進入實際工作階段,讓“舊區”真的可以更新。

都市更新要能夠切實推進,有賴相應的法律給予支持,更要解決因都市更新受影響的居民的生活所需。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無論政府以甚麼方式推動都市更新,都需要有完整的法律作支撐。早前,行政長官指將就稅務優惠草擬法案,但其他都市更新所涉及的法律,包括修改小業主同意的比例等。請問當局未來如何做好有關的立法工作,令都市更新能夠儘快得以落實?
  2. 為了更好地推動都市更新工作,行政長官指會推出一系列的工作,但有都更會的委會指未曾聽聞“暫住房”[2],又指都更會只是單純的諮詢會,沒有最終決定權,反映都更會的角色十分被動。請問都更會委員當中是怎樣的角色?當局將如何有系統地開始都市更新工作,而不是碎片式公佈的資料?最後是由政府抑或由政府成立全資擁有的公司推行都市更新?
  3. 面對現時土地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即使要開展“暫住房”等都更措施,都無可避免地與其他措施爭奪土地資源。請問當局如何在當中取得平衡?

[1].2016年7月28日,澳門日報,A01版,崔:建暫住房推都更

[2].2016年7月31日,澳亞衛視,都更會沒討論“暫住房” 委員:開放會議不一定好

http://www.imastv.com/news/macau/politics/2016-7-31/news_content_967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