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5 造價走線閉門造車難監管 黃潔貞促公佈輕軌整體規劃

審計報告再揭運建辦控制輕軌工期及造價種種亂象。立法議員黃潔貞指,輕軌工程被坊間揶揄多年。政府在交通政策上進退失據,認為有關部門必須負上責任,設定時限處理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

黃潔貞指出,今次已是輕軌系統第四階段的審計報告,雖然過去三個階段發現的問題大部分已改善,但有關部門倘不再嚴加管控、謹慎處理往後輕軌工程的各項工作,每次都要待審計報告指出問題才處理,“踢一腳郁一郁”,得過且過,恐怕超支、延期亂象仍陸續有來,“審計署報告做到第十階段都未做完”。

公佈資料衡量效益

運建辦回應審計報告時解釋,因輕軌各線路的推進時程有差異,財務評估的基礎條件不盡相同,並未具有財務評估需要的所有資料,故未能訂定輕軌項目的造價。黃潔貞批評解釋不合邏輯。運建辦作為執行部門,若不提供整體及各項目的造價,社會及政府決策者如何得知各輕軌走線是否具經濟效益,評估工程是否值得繼續開展?

她表示,建造輕軌的原意是改善全澳交通,澳門地小,各條走線都非獨立個體,具很大的聯動作用,一環扣一環地解決市民及旅客的出行問題。當局未有整體及各項目的價格估算及上限,一旦部分走線已建成,但另一部分在建造前才得知估價過高而取消,直接影響原先預計的成效。

公開報告跟進情況

正如報告中提到,“當廣大居民完全無法得知輕軌系統還要花多少錢、還要興建到何年何月,而運建辦則強調沒有超支,按計劃推行工作,這種訊息與事實不完全脗合的策略不但無法令公衆釋疑,反而有機會產生更多問題。”現時坊間已對輕軌澳門段是否繼續興建存在不同意見,報告亦質疑輕軌紓緩交通的成效。她促請當局立即整體規劃項目並盡快對外公佈,好讓整個社會深思未來輕軌項目的發展,涉及的社會成本,到底是按原計劃進行或中止,還是需要修改。此外,過去審計報告公佈時獲當局關注,但後續跟進外界不得而知,未來應研究一個公開的監督與資訊發放機制,適時公佈跟進情況。

–澳門日報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