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議程前發言—性犯罪猖獗,完善保護不容再拖

早前,一男大學生因非禮被捕,他並稱在近一年間非禮近三十名女性 [1],及有三名受害者向報章表示有曾被非禮的經歷。可見在社會上類似的風化案件有不少被隱藏起來,實施性犯罪行為當然應受強烈譴責,但問題源於本澳“性犯罪”法律一直存在缺口所致。

目前受害人遇上“非禮”和“性騷擾”等行為,只能以“性脅迫”、“侮辱罪”等提告,並不合乎現實,令受害人覺得“告都無用”,加上要以自訴進行追究,繁複的程序亦使受害人容易放棄追究。另外,風化案接二連三地涉及年輕人,反映現時部分青年人的心理狀況和性觀念出現嚴重偏差,相信與本澳性教育嚴重滯後有關。

因此,本人建議

  1. 促請盡快將非禮罪獨立成罪,至於非禮應為公罪或半公罪,應根據行為性質和施害人和受害人之間的關係作區分。希望政府承諾在今年內推出的公開諮詢草案中,將非禮、性騷擾等定義細分清楚;而受害人為未成年時,則必須以公罪論處。
  2. 促請當局在全面審視《刑法典》第五章關於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時,應同時審視《刑法典》的整體刑罰幅度,提高部分犯罪行為的刑罰幅度,改變現時處罰缺乏阻嚇力的狀況。
  3. 為了提升對受害人的保障,在非禮及性騷擾等法律獨立成罪立法前,當局應檢討現行的措施,除了提供司法援助外,考慮協助受害人以自訴的方式向疑嫌人提起訴訟程序,以彌補現行法律的不足。
  4. 建議設立獨立的公共職權部門,專門處理涉及性別歧視和性騷擾(如以非刑事化為立法方向時)的個案,讓這些個案能夠得到有效的跟進,從而打擊性別歧視及性騷擾行為;並持續關注相關法律的執行和改善進度,以及開展性別平等的宣傳教育工作。
  5. 為了做好防治及事後輔導工作,當局應對被定罪判刑的性罪犯,強制進行心理輔導及跟進計劃,以糾正其觀念,減輕重犯的機會並協助重返社會。
  6. 為了更好地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促請當局加大資源投放,積極爭取學校加入“學校性教育支援計劃”,加強師資培訓,做到專科專教,提升性教育水平。而性教育課程不應局限在學校,社區、家庭,亦應共同參與,從不同方面提升本澳性教育工作的覆蓋率,例如邀請專家開辦講座、心理輔導、舉辦展覽、網絡諮詢等。

[1]. 2015年8月3日,澳門日報,A01版,大學生戀臀涉摸足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