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黃潔貞關注巴士新合約

議員黃潔貞認為,新巴士合同若能做到充分的法律依據、提供優質服務及合理使用公帑三方面滿足居民要求,是當局挽回民心的重要一步。她質詢當局,新合同如何確保現有營運商及新營運商的合約公平,以及新巴士合同如何解決巴士公司資產歸屬、調整服務費、轉乘優惠等一系列問題。

黃潔貞表示,當局至今仍未對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予以解決。此外,在引介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時,指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有利於本澳巴士服務的發展,但最終問題不斷,未來的新巴士服務合同,將會以現有巴士營運商與新巴士營運商同時進行營運的混合式合同出現,如何確保混合式合同的合法性;廉署指,現行巴士服務合同中,存在巴士公司資產歸屬、調整服務收費等一系列問題;新合約中車資將歸巴士公司所有,但現時居民享有一小時內轉乘的優惠,未來如何處理該問題。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一、混合式合同,如何確保現有巴士營運商和新營運商的公平,糾正原有合約?

二、是否能充分解決巴士公司資產歸屬、調整服務收費等問題?

三、新合約若不對居民轉乘進行補貼,會損害被轉乘的巴士公司的利益;若進行補貼,如何監測公帑的合理使用?

(2014.06.10 濠江日報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