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黃潔貞冀丟棄舊觀念

立法議員黃潔貞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有聽眾談及議員馮志強對家暴的言論時回應稱,有關言論是對過去一些年代的事實反映,她不希望再看見類似情況出現。她稱,過去父母教孩子的觀念,是棒棍教育下方成才,故希望人們丟棄舊觀念、向前看,「過去就由得佢過去」。

有聽眾亦向她提到,很難定義法例條文所指,何謂「後果非屬輕微」家暴,案件移交檢察院後,事主或停止控訴或保密,提出能否改為「勸導一周」之類。黃潔貞回應稱,社區有一些隱性個案,若第三者發現有家暴行為,一些義務及通報機制,令外界能幫助保護受虐者,以及即時脫離家暴環境,以小朋友為例,若老師見到學生身上有傷痕,老師有義務通知社工局。她指出,家暴行為大部分被列為公罪,可由第三方提告,法案起到阻嚇、教育及保護作用。

她認為,相關定義已在立法會會議斟酌,像拍打桌子、一記耳光等,社工局局長容光耀稱偶發性及輕微,則可列為半公罪,而社會亦應提供協助、調解等服務,但她強調「一巴掌都唔希望出現」。

討論近四年的《家暴法》日前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以後涉及家暴行為將列作公罪處理,政府強調,立法是希望令家暴受害者得到適切保護,日後社工局將負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工作,當局將邀請包括同性權益團體,共同推動《家暴法》。

力報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