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6 黃潔貞籲設基金保育

昨天是澳門成功申遺十二周年的日子,議員黃潔貞表示,雖然文化局在保護文遺工作盡很大努力,但礙於事前準備不足,導致現時仍猶如“中學生”般處理文遺工作,如漏交世遺要求的工作報告,及對私人業權的文遺項目監管不足等。建議政府要加大對文遺保護的資源投入,研究成立專項文化遺產基金,及時保育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

黃潔貞表示,“文遺法”於一三年底通過,一四年四月實施後,本澳加強對歷史城區的保護,並對破壞文遺的行為進行法律制裁。

缺巡查保護不力

儘管文化局表示,在保護文遺工作已作出很大努力及大量工作,但礙於該局過去未做好充足準備去保護世遺,導致現階段仍猶如一個“中學生”來處理文遺工作。其中,對於世遺要求澳門政府提交的保護世遺工作報告,當局竟因事忙而延誤,這反映政府對世遺文化保護的粗心。

另外,對於私人業權且被評定為文化遺產,缺乏巡查機制及對業權人缺乏督促履行各種保護義務,因而使去年初有聖保祿神學院圍牆被油漆破壞;去年底,有葡國領事館外牆遭塗鴉;近月被列入文化遺產保護清單的六國飯店,其臨街立面原來早已被“消失”,顯示澳門在落實保護文遺的力度不足。

財政支援殘存物

她建議,有關部門人員除不斷提升有關專業知識外,還要加大對文遺保護的財力丶物力和人力等資源投入。其中,政府可以研究成立專項文化遺產基金,保育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一、對於非物質遺產的具體事項及承傳人的絕藝,凡急需搶救和繼承的,專項基金就可及時發揮作用;二、對於歷史城區和周邊,包括(澳門氹仔路環)周邊的歷史物建築物,當要提出保育、搶修時,方便財政支援,以防殘存的建築文物倒毀。

她認為,文遺廳要多聽文委會意見及設立專線,隨時聽取居民意見和接受投訴的處理,訂立對已評定的文化遺產巡查機制,及時了解文化遺產的情況。並對居民加強推廣保護文遺的意識及重要性,做到從政府到市民都要重視文遺工作,不能掉以輕心。

(澳門日報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