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15 書面質詢–促完善長者就業保障

《澳門人口預測2016-2036》顯示2016年年齡介乎55-64的居民,佔總人口的13.6%;而達65歲或以上的長者,佔總人口的9.8%,至2036年更上升至19.9%,升幅逾一倍,可見澳門人口老化問題越趨嚴峻,未來為勞動力不足及社福政策帶來挑戰。

而長者在過去的生活和工作中,累積了大量的經驗和知識,能為社會發展發揮重要的作用,更有助減輕本澳勞動力不足的情況。加上本澳居民的人均壽命更高達84歲,名列全球第二,更有繼續上升的趨勢,大多數本澳長者的身體狀況良好,他們會期望可以繼續工作。

事實上,長者按其體能狀況、工作經驗及技能水平等,投入就業市場,能夠有效減輕長者退休後的經濟壓力,以及提升長者的社交網絡,有利長者提升生活品質。其實有不少國家都面對著社會老化的情況,長者比例上升為社會的福利政策及醫療系統等帶來一定的壓力,同時勞動力的比例相反地下降,窒礙了社會的整體經濟發展;而長者在退休後,面對著失去收入,社交關係減弱等問題。這些情況對於社會發展及長者自身都存在不利影響,為了舒緩對社會及長者自身的困擾,部分國家考慮延遲退休年齡,或鼓勵長者再就業。

反觀現時澳門在長者就業或再就業的保障,有欠積極,即使正在立法的《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規定政府應輔助長者就業,但有關措施以鼓勵性為主;且《勞動關係法》亦沒有規定退休年齡,退休只由勞資雙方協議,僱員容易處於弱勢。未來政府有需要透過不同的方法,讓本澳長者延後退休年齡,或創造再就業的機會。這對於長者自身及社會整體而言,都具有極其正面的作用。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從長者就業統計數字來看,本澳中老年人的就業意願正面,但現行法律對僱員的保障有限,容易令中老年僱員處於弱勢。請問政府如何提升長者就業的保障及從不同層面鼓勵長者就業?
  2. 社工局透露將在今年落實推行“長者社會企業計劃"但回顧過去政府曾推行兩期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成效不佳,請問政府如何開展“長者社會企業計劃"及提升其成效,令長者社企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