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7 書面質詢–關注修改勞動關係法的工作進展

隨著近年出生率回升,本澳雙職家庭及女性投入勞動市場的比例增加,市民對政府加強保障女性勞動權益,以及協助兩性平衡家庭責任方面有更高的期待。

現行一般女性僱員大多產後只享有56日產假,只有少數機構稍優於《勞動關係法》規定,且仍與公務員的產假及侍產假都有一段距離。為此,社會一直有意見要修改《勞動關係法》以增加5天男士有薪侍產假及延長產假等內容。而事實上,有些內容已有相當共識,但政府卻將七項不同的《勞動關係法》條文及非全職工作制度捆綁諮詢,令有關修法又得擾攘更多時間。

而現時諮詢文本中只建議產假提升至最多70天,當中14天為無薪,構想只是停留在鄰近香港47年前的修訂;加上包括懷孕超過三個月的非自願流產,以及活產嬰兒在女性僱員產假期間死亡等情況的產假安排,並未有在相關修訂中,實在未能配合政府近年一直提倡“鼓勵生育”的發展,不利家庭友善政策的推廣。此外,由於本澳的企業結構以中小微企為主,增加男士有薪侍產假及延長有薪產假對經營會造成很大負擔,因此,社會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承擔更多的責任,由企業提供假期,政府提供薪金等做法,亦值得當局參考。

雖然有關諮詢工作早在去年11月初結束,但由於至今仍未公佈諮詢總結報告,社會對有關修訂及立法取向相當關注。而且根據現時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諮詢項目總結報告須於諮詢期結束後的180天內以書面方式公佈。由於上述期限即將屆滿,因此,當局能否如期完成並盡快將法律草案提交上立法議事日程,備受社會所關注。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根據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的工作計劃,修訂男士有薪侍產假及產假等有關《勞動關係法》的條文會在2018年進入立法程序;加上距離政府提交總結報告的期限將至。請問當局現階段工作進度為何?能否在今個立法會期內提上議事日程?
  2. 為了平衡勞資雙方意見,過去有社團透過調查得出大部份市民均支持,以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的方法增設五天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及延長有薪產假;以及引入女性僱員產假臨時替補機制,可考慮於產假期間,為其提供臨時性的職額等措施。請問當局會否納入參考或有更優方案,回應社會及家庭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