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2 力報專欄–產假侍產假有共識 加快立法保勞工權益

近日,政府公布《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的草擬工作進入尾聲,但完成後仍需交到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討論,由於社協未設有明確的討論期限,令已有社會共識的提升產假、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立法進度再添變數。

當初政府提出要修訂勞動關係法的前和後,本人已一再透過質詢等不同途徑向當局指出提升產假、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在社會早有共識,而且作為推動鼓勵生育的重要措施,應用「斬件」方式為產假、侍產假先行立法,但未有得到正面回覆。最近一年不少大型企業、博企已紛紛公布提高產假、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等福利保障,有關措施已獲社會及勞資雙方廣泛認同。

雖然政府表示將法案交到社協是為了聽取勞資雙方的意見,但政府作為協調員一直未能發揮到應有作用。以當年提升社保供款一案為例,歷經三年多仍未達成共識,最後待行政長官拍板才完成修訂。而且當初進行公眾諮詢亦收集到勞資雙方的意見,再次到社協聽取意見的作用成疑,令人擔心增設產假、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項目與其他修訂綑綁交到社協討論,立法進度將會再受拖延。

為此,本人再次促請當局積極考慮將增設產假、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等已有社會共識的修法項目「斬件」立法;又或研究為社協設置討論期限的機制,並發揮政府協調主導的作用,讓勞資雙方得到更有效率的討論,藉此加快修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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