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9議程前發言—構建多層次鼓勵生育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
|近日,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問答大會上表示,本澳必須鼓勵生育應對人口老化問題,本人首先肯定政府對於生育問題的關注。參考最新的數據顯示,2020年本地老年人口佔比已達到15.7%,超前了過去《澳門人口預測2016-2036》中,2021年會達到15.4%的預測結果。現時本地老年人口的撫養比已達到22.9%,即大約5個成年人撫養1名老年人。但同時,出生率卻連續6年下降,從2014年的千分之11.8,下降至2020年的千分之8.1,長遠而言對本澳勞動力補充與經濟發展都有不利影響,推動鼓勵生育政策已是迫在眉睫。
本人認為生兒育女不能止於家庭事,更要提升至全社會關注的層面,雖然近年特區政府充分接納婦女團體及本人建議,先後落實包括持續提高出生津貼金額、延長產假、增設侍產假及餵哺母乳室等鼓勵生育相關政策;優化兒童遊樂設施、取消半日托改為全日托、增設兒童評估中心及重視教育事業發展等,關顧到兒童的成長需要。但生育是一項非常長遠的責任,除了上述政策措施外,還有家庭經濟、住房及社會環境等方方面面都會影響到家庭的生育意願。例如現時父母更著重孩子成長的品質,足夠的生活空間及成長環境,也是影響生育的主要因素之一,即使有生育意願,但可能生活環境未必能夠滿足而卻步。
因此,鼓勵生育政策需要的更全方位且多層次的短、中、長政策配合,透過一系列組合拳措施,以多點支撐為鼓勵生育營造友善的照顧環境與社會氛圍,共同為下一代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從而打破年輕夫婦“不敢生”、“不想生”、“不再生”的難點。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做好人口政策規劃。制定包括多層次鼓勵生育體系的長遠人口發展規劃,將家庭友善和鼓勵生育理念,貫穿未來各個公共部門的施政與服務理念當中,例如持續優化婦幼醫療及教育保障、城市設計方面可加入兒童友善城市的元素、房屋政策中應以家庭發展作優先考量點,加大T2、T3供應或換房計劃,營創造有利家庭生活的居住環境;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設。透過完善相關法律,配合鼓勵及補貼性措施,積極推動企業落實各項如親職假、彈性上班、延長產假、產檢事假及餵哺母乳時間等家庭友善措施,讓雙職家庭得以無後顧之憂地兼顧家庭與工作責任;
三、減低家庭經濟壓力。近年育兒成本提高,加上疫情對經濟的影響,令家庭生活開支上升,建議當局可多參考外地做法,研究提供家庭生活補貼、育兒津貼、家庭照顧者津貼等措施的可行性,舒緩家庭經濟壓力,提高家庭生活品質;
四、增加家庭照顧支援。完善家傭規管及保持市場穩定性、持續優化托兒及托管服務質量,並加強重視家長親職教育工作,提升家長管教知與技巧,減輕照顧孩子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