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8黃潔貞倡預繳消費設冷靜期
|議員黃潔貞在議程前發言關注日前有本澳某家瑜伽健美中心宣布結業,再次引起社會對預繳式消費的關注,期望當局能完善相關法律,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黃潔貞指出:由於本澳某家瑜伽健美中心宣布結業,逾百名消費者未獲退還已預繳的會費,涉及人數眾多,涉及金額亦由數千到數萬元不等,引起社會對預繳式消費的關注。 她表示,現時預繳式消費在不同行業當中,多以折扣、限時優惠等方式作招徠吸引消費者預繳大筆款項,然而相關消費模式在法律保障上卻一直存在缺位,一旦商戶倒閉將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雖然現時可透過調解和仲裁方式解決消費爭議,但由於程序需要得到雙方協議才能開展。據當局發布的統計顯示,2019年全年有超過2500宗消費投訴項目,但僅開立22宗仲裁及調解服務,當中5宗成功調解,8宗透過仲裁處理,8宗歸檔,1宗仍然待決,反映成效未如理想。
為此,她建議:一、加快完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法工作,為預繳消費模式合同提供「冷靜期」,並賦予消委會更多處罰的職權等;另研究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模式,未來對已確定違反法律的不良商戶,能以作出公開譴責等附加處罰的方式。
籲市民了解商號信譽
二、優化調解和仲裁機制,在現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初步文本中,只有涉及5項公共服務的消費爭議時才屬必要仲裁範圍,但過去投訴個案大多非屬公共服務,建議政府研究擴大有關必要仲裁的範圍。
三、加強宣傳精明消費意識,預繳式消費存在風險,她亦呼籲居民要衡量個人消費能力及風險,了解清楚商號信譽情況,避免過度投入大筆款項;同時積極向居民及遊客推廣「消保易」及線上投訴機制,提升居民維護自身消費權益意識。
四、妥善協助居民追討權益,期望當局密切留意有關商戶動向,積極向消費權益受損的居民提供協助與法律支援,並適時向社會公布相關資訊。
取自2021年5月18日市民日報P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