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7黃潔貞促全面檢視行人路面無障礙設施

去年底政府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文本當中對構建無障礙及便捷的步行環境,以及支持殘疾人士融入社會都是重點工作之一。反觀現時本澳有不少公共設施、道路及建築物的無障礙空間仍未能配合殘障人士出行,有很多仍需要優化空間,例如近期社會熱議的電動輪椅出行問題,這不僅涉及其使用與管理上的優化,行人路面是否有足夠空間給予輪椅通行,以及對於殘疾或有需要人士來說是否合適,更值得社會關注。為此,立法議員黃潔貞促全面檢視本澳行人路面與過路設施的無障礙環境,構建更安全且無障礙的出行環境;就《澳門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未來會否透過開展具體的法制化工作,以實踐《復康服務十年規劃(2016─2025)》的目標?

黃潔貞指出:事實上,本澳無障礙設施有呈現碎片化與分散化情況,除了上述的輪椅出行問題,她不時收到居民或視障人士反映,部分行人路「導盲磚」會突然中斷或被物件阻礙,以及「導盲磚」使用物料防滑性能不足等。有關情況不僅是對視障人士造成影響,同時亦令長者、殘疾人士、行動不便者以及孕婦、嬰幼兒等都會造成一定的危險或不便。雖然政府早在2017年底出台《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但由於相關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亦無法規定在私人建築使用,致使未能在整個社會環境中形成一套具系統和統一無障礙環境。

對此,她提出以質詢︰

一、完善的無障礙環境是本澳構建宜居宜遊城市的重要基礎,因應近期出現輪椅在公共道路使用,以及其他無障礙出行等問題,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全面檢視本澳行人路面與過路設施的無障礙環境,包括制訂系統性更新無障礙設施的規劃,以及未來在公共道路工程時應考量輪椅與有需要人士的出行情況,並提供防滑物料,構建更安全且無障礙的出行環境?

二、《復康服務十年規劃(2016─2025)》已進入長期方案的執行階段,當中有透過修法、立法或其他方式要求全澳工程必須遵照《澳門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進行設計及建設,請問目前執行情況如何?有何具體成效和改善?

三、針對私人建築項目的無障礙設施建設,當局曾在回覆其他議員提問時表示會加強向建築業界及私人企業的推廣工作,然而始終非屬強制性。為此,請問當局會否透過開展具體的法制化工作,以實踐《復康服務十年規劃(2016─2025)》的目標?

取自2022年3月17日市民日報P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