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5口頭質詢—促儘快檢討和修改《家暴法》,助力實現家暴零容忍

今年(2023年)二月份,本澳發生兩宗性質惡劣的家暴案件,施暴者涉嫌對年僅一歲的幼兒和孕婦施暴,事件令社會嘩然。據報導案中受害人未有受到不可挽回的傷害,但兩名施暴者均多次對受害人作出家暴行為,並在未成年面前施暴。其中受害人曾因受襲而報警及就醫,遺憾未能阻止施暴者再次行兇,說明現時在預防、跟進家暴和懲處施暴者方面,仍有不少優化空間。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自2016年5月生效至今已超過6年,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大眾對於預防及打擊家暴行為的意識,已有所提升。據社工局公佈數據,法律生效至去年(2022年)上半年,通報家暴的個案合共10,144宗,懷疑家暴個案合共381宗。而在日常工作中,不時有家暴受害人就經濟、居住、婚姻及撫養法律等問題向本人求助或諮詢,她們表示現行的支援措施多數是中短期,亦對本澳婚姻關係、財產分割及撫養等法律有很多疑問,導致難以下定決心離開施暴者。另外,有求助者指《家暴法》的強制措施門檻較高,未能制止施暴者的滋擾行為。因此,適時檢視和完善《家暴法》的規定,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事實上,為了確保《家暴法》的執行和落實,能更精準適應社會發展及應對家暴事件。社工局按規定在2019年制訂了《家暴法》首三年審視執行情況報告,但當時指“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的個案尚少……現階段未具備足夠的條件提出修法建議”,故未有進行修法。及後,社工局盡責地每年公佈本澳家暴的全年簡報,讓社會了解相關情況,不過全年簡報只包括基本數據、個案背景分析等。相較法律審視執行情報告會全面地分析家暴通報工作、社工局與公共部門及民間機構的協作情況、保護措施的執行、法律宣傳及培訓工作情況、司法過程及法律執行的問題、個案數據分析,最後更會作出總結及建議,很明顯全年簡報是不能取代法律審視執行情況報告。

為此,本人曾多次建議局方儘快進行及公佈《家暴法》第二個三年的審視執行情況報告,但至今仍未有新進展,故提出以下質詢︰

  1. 《家暴法》生效至今已經累積一定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的個案(2021-2022司法年度涉及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案數目107宗);亦出現了不少家人間的傷害身體完整性,但未以“家暴罪”起訴的個案。請問當局會否對《家暴法》第二個三年作審視執行情況報告?進而為《家暴法》修法與否提供充分理據?
  2. 現時當局每年會進行家暴的全年簡報,並舉行跨部門及跨專業合作會議,以完善家暴的協作及處理流程。但去年(2022年)上半年家庭成員之間傷害行為的案件,仍然較疫情前高,當中更不乏重覆施暴的個案;加上有家暴受害人表示現行支援措施存在不足。請問除了現行的做法外,當局有何措施提升《家暴法》的預防和阻嚇力?
  3. 有家暴受害人反映現行保障措施,以中短期措施為主,亦未能提供延伸性的法律支援。請問當局如何進一步提升家暴受害人的支援,鼓勵她們及時尋求社會的協助,以致提升公共部門發掘家暴個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