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3 議程前發言–加強主導都市更新,避免研究工作無了期

 

本澳舊區老化問題嚴重,舊區居民生活環境日漸惡化,舊樓日漸變成危樓,無論是地面還是地下的建設,都早已不能滿足現時社會發展、經濟活動及居民生活等需要。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老化問題只會越見嚴重。過去繼經歷多年的舊區重整計劃,曾給予市民希望,但各種因素影響令舊區重整在2015年開始變成了都市更新的概念。

雖然政府希望透過都市更新推動舊區的發展能向前邁進,以點帶面、分區分片逐步改善都市環境。但都市更新委員會(下稱都更會)自2016年成立起,已先後召開了十八次全體會議,亦已設立了三個專責小組,透過每次會議的會後消息,社會得悉都更會已向政府提出了不少建議,包括研究暫住計劃、工廈再利用、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及設立政府全資公司統籌都更事務等,可惜政府至今仍未有一項能真正落實,亦未見任何一項與都市更新有關的法例出台。

而近日都更會會議後,運輸工務司司長表示將就都市更新研究招標,當中包含了公開諮詢內容,更預計需要兩年多才能完成。但是,參考2018年施政報告中卻指出,會開展暫住房計劃及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諮詢。以上的情況實在令人費解,一年多的工作猶如還原基本步,加上諮詢後又要進行總結報告,報告後政府又要研究。倘若諮詢結果出現分岐,研究諮詢又研究,都更工作恐陷入無了期的等待。

此外,政府去年已同意都更會提出由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的建議,但有都更委員反映現時對他們在行政與法律上的支援並不足夠,都市更新工作範疇眾多,卻未有為都更會設專責輔助部門協助工作,本應由政府承擔主導的都市更新責任,如今仿似又完全成為外判公司和委員會的工作,所謂政府主導根本未能體現。為此,本人促請當局要急舊區市民所急,以真正務實的態度主導都市更新;建議先開展落實都更會中已有共識的工作,例如降低舊樓重建的稅務優惠制度、工廈再利用及設立政府全資公司等;並考慮為都更會設立專責輔助部門協助工作,以加快都市更新的研究、討論及落實,為居民的安居承擔起應有之責。